蔡徐坤告b站最好的结果:蔡徐坤入驻b站?

蔡徐坤当前与b站不死不休,后面的趋势到底是怎么样呢?

“鸡你太美~”

屏幕上的人专心致志的拍打着篮球

在某app上这样的情景并不少见,大半的手机屏幕的视频都有这个人的身影。蔡徐坤相信在座各位都不陌生,也许常年不看电视的奶奶都会在吃饭时问你一句“蔡徐坤是谁?”

而这次与蔡徐坤挂钩的另一位主角则是b站,对于b站恶意传播侵权蔡徐坤视频这一行为发布了律师告知函,比较令人尴尬的是,告错成另一家公司,但这都不是重点,这都丝毫并不妨碍蔡徐坤粉丝与b站网友的矛盾日益越深。

起因在于,蔡徐坤因为本身就携有巨大流量,以此为基础,成为了NBA的形象大使,无疑会引起对体育有热爱或兴趣的人不满,即在某app社区上用户找到蔡徐坤打球视频,在此之后这段视频便以这种令人哭笑不得的搞笑方式流传到各个视频、社交、媒体平台,甚至引起技术爱好者的兴趣做成动态图片,直至到了现在的b站。

b站的视频内容随处可见蔡徐坤打篮球视频,不乏有营销号和个别视频上传者进行恶意剪辑来获取流量,基于此,才有了蔡徐坤的律师告知函。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起诉的话,那么是b站获胜还是蔡徐坤赢呢?

说这件事前,我们要先理解几个概念:

什么情况下会侵犯到肖像权,从概念的定义上来讲,未经本人同意那么便不能以商业为目的使用该公民肖像。

b站中的鬼畜视频实际上主要侵犯的就是蔡徐坤明星的肖像权,我们熟知的唐国强老师实际上也是可以主张权利的,没有起诉的原因也很有可能是一方面没有造成恶劣影响,一方面可以扩大知名度,而且相对来说,维权的成本也比较大,所以才没有追究。

换个角度来讲可以说经过鬼畜火爆的视频都为平台流量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只要有趣,都有可能进入到鬼畜区里面。关于是非对错,这里一休老师不予评判。

从蔡徐坤的律师函公告来看,可以判断出其大体上的意思是反抗b站上所上传包括侮辱、诽谤艺人的视频。法律这种讲究证据的地方没有的话也就无可奈何了,起码需要构成侵权的行为,才会构成侵权的行为,才会在后续可能判断是b站的责任。

最后,有网友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从双赢的角度来看,蔡徐坤和b站实际上是可以互利互惠的,蔡徐坤给b站带来流量,而b站生产的内容同时也能维护蔡徐坤的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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