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与新乡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实习法官助理聘用仪式

此次合作签约是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探索新时代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实践模式的具体体现。也是法律实务部门与高校共同承担人才培养责任的重要举措,对于实现高校与实务部门深化合作,法治实践与法学教育深度衔接,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签约暨第二届实习法官助理聘用仪式

人民法治网讯(田波涛 通讯员 陶旭蕾)6月27日,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签约暨第二届实习法官助理聘用仪式。河南师范大学校长常俊标,新乡市中级法院院长袁荷刚,法学院院长王鹏祥,新乡市中级法院领导班子等出席签约仪式。河师大法学院12名研究生获聘新乡中级法院第二期实习法官助理。签约仪式由新乡中院副院长周东方主持。

校长常俊标教授介绍了我校在博士点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学科建设、大学教师绩效考核等方面取得的可喜成绩,对新乡中级法院对师大的关心支持表示诚挚感谢。他指出,新乡中级法院与我校有着深厚的友谊,双方不断深化合作,共同培养了一大批符合实践需求的法治人才,逐步形成了常态化、规范化的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他希望同学们珍惜这次难得的实习机会,努力做一名称职的实习法官助理。

新乡中级法院院长袁荷刚表示,河南师大是一所拥有深厚文化底蕴、悠久办学传承的百年名校,在国内外享有盛誉。新乡市中级法院与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在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法学实践、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了广泛的交流合作,取得了一系列合作成果。新乡市中级法院将一如既往地与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开展合作,形成应用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新模式。

法学院院长王鹏祥高度赞扬了新乡市中级法院的工作精神和作风,感谢新乡市中级法院对法学院各项工作的大力支持,并就法学院的教育教学情况及办学特色进行介绍。他希望参加实习的研究生,一定要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向法官学习,向实践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此次合作签约是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探索新时代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实践模式的具体体现。也是法律实务部门与高校共同承担人才培养责任的重要举措,对于实现高校与实务部门深化合作,法治实践与法学教育深度衔接,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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