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1500万业务致1000万的房产被冻,老板被关6个月,为什么?

税务筹划,是个专业的工作,更是个系统的工作。除了精通《税法》、《经济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的各种文件外,对各行业领域都必须达到熟悉,才能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纵观全局,在国内房地产和制造业颓势尽显,导致经济形势持续下滑的今天,保障经济稳定、强化监控机制是大势所趋,而增加税金收入又是目前所必须。“金税三期”的上马、“两税合一”、“大数据监控”、“所得税修改”这些让人眼花缭乱又感觉迷茫的消息一个个传来,让每个公司和每个人都面临同一个问题:如何“合理合法”的避税减税?

中小企业的中国式“非合理避税”

1.会计主管就一定忠心?

2.家族企业就一定没问题?

3.还有没有更合理合法的避税、减税方法?

4.税务筹划是怎么回事?

此为怀胜税务筹划涉及的真实事件,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以下公司和人名均为化名。

一、背景记录

1.长江公司:成立于2002年,医疗器械行业,一般纳税人,有限责任公司,4个股东(小明,X、Y、Z),小明为长江公司法人(业务员出身,文化程度不高);

2.黄河公司:成立于1998年,医疗器械行业,一般纳税人,有限责任公司,为某知名品牌医疗器械国内总代,小红为黄河公司法人;

3.珠江公司:成立于2005年,医疗器械行业,一般纳税人,有限责任公司,家族型企业,小刚为珠江公司法人(业务员出身,文化程度不高)。

二、长江公司

1.长江公司法人小明在某直辖市医疗行业有深厚人脉,能独立接揽业务,野心大,不想与长江公司的其他三个股东共享业务资源和应得利润;

2.长江公司账面利润大,以前增值税率执行17%,现在执行16%;所得税率根据利润有所不同:利润在300万以内,执行10%所得税率;利润在300万以上执行25%所得税率。

三、案情回放

小明于2017年6月通过谈判和一系列操作,独自承揽某医院标的为1500万元(利润600万元)的医疗器械采购意向。

为独吞这笔业务,小明找到黄河公司,以“点子费”为条件,请黄河公司出面投标。2017年底,黄河公司完成这笔交易,顺利回款。

小明为了在黄河公司提现,同该公司法人小红商议能否以“咨询服务费”等形式把本次交易的利润提现,遭到小红拒绝。

小红的理由是:以前税务监控不到位,风险不大;现在“金税三期”上线,风险太大,所以只能是产品发票,而且是配套产品发票才可以使用。

小明找到长江公司会计主管,要求其开具给黄河公司的增值税发票。会计主管不同意,认为这是“虚开发票”,是“违法”的。

小明非常生气,要求会计主管必须开具120万元的增值税发票,同时表示剩余金额的发票自己会找其他公司处理。

​会计主管很无奈,表示在“无库存”的情况下,发票开不出来。

小明继而找到长江公司销售经理,要求其提供长江公司向黄河公司购买货物的购货合同。销售经理迫于行政压力,伪造了一份虚假的购货合同,并提交给会计主管。

会计主管在收到“购货合同”后,在没有库存的情况下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小明。

小明剩余的480万元增值税发票分别找到珠江公司和Q、K、P、D公司共5家和长江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开具。

至此,小明顺利避开公司其他股东,向黄河公司提现成功。

四、案情发展

2018年初,黄河公司因账目出现“异常数据”被“金税三期”捕获,税务稽查从黄河公司账目上发现珠江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存在异常。

在联系了珠江公司驻地税务稽查后,于2018年4月对珠江公司进行了“上门封账”的彻查处理。同时带走珠江公司法人小刚、会计主管和出纳三人进行询问调查。

珠江公司会计主管、出纳均系珠江公司法人小刚的直系亲属,在税务稽查的强大攻势下,此二人因无法承受压力,全盘托出。

小刚因此触犯法律,遭到拘押,也因此牵扯出珠江公司和长江公司的往来关系。

2018年7月,税务稽查联合当地经侦大队至长江公司,带走长江公司法人小明、会计主管和销售经理三人,要求其三人详细说明长江公司与珠江公司的往来关系,同时带走长江公司与珠江公司的往来单据复印件。

传唤期间,长江公司法人小明坚称:“长江公司与珠江公司的往来关系是正常的,每笔交易都是签订了购销合同的,是合法的”。经侦拿出一张购货合同问道:“这笔交易无库存,你难道不知?”小明:“我不管这些,我只看销售额。”经侦:“你必须为这笔交易的购销合同品名和发票名称不一致做出说明。”小明:“铁棒、钢钎、錾子都是同一物品,只是叫法不同,这个很正常。”经侦:“这笔交易无进票,你不要再狡辩,”一进一出”原则你不知道?”。

最终会计主管和销售经理被放回,长江公司法人小明在结案之前,每日上午9:00到经侦大队报到。

五、终于结束?

为了解决这个案子,长江公司法人小明找到怀胜税筹团队,并提出:“请你们一定从专业角度帮忙斡旋,人,尽可能不要抓,罚款我认。”

在怀胜税务筹划集体研判后,按照相关规定,正式介入这个案子。经过多轮申诉,小明付出了30万元罚款的代价,顺利结案。但因珠江公司尚未结案,小明目前不能出国,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不能贷款……

而珠江公司法人小刚,至今已被拘押超过半年,所有账户被冻结,价值1000多万元的房产也被冻结。

为避免因不懂法,而再次发生这种情况,长江公司特聘请我们团队为“常年税务顾问”。

六、说在后面的话

长江公司法人小明,虽有深厚人脉和业务水平,因其不懂法,不知道“偷漏税”将会面临怎样的后果,才铤而走险;

珠江公司法人小刚,怀着满腔“江湖义气”给小明“帮个小忙没啥”的想法,触犯法律,事后又不找专业团队,才导致目前不堪状况。

税务筹划,是个专业的工作,更是个系统的工作。除了精通《税法》、《经济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的各种文件外,对各行业领域都必须达到熟悉,才能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纵观全局,在国内房地产和制造业颓势尽显,导致经济形势持续下滑的今天,保障经济稳定、强化监控机制是大势所趋,而增加税金收入又是目前所必须。“金税三期”的上马、“两税合一”、“大数据监控”、“所得税修改”这些让人眼花缭乱又感觉迷茫的消息一个个传来,让每个公司和每个人都面临同一个问题:如何“合理合法”的避税减税?

本文出自怀胜税务筹划新浪博客,作者:HHSSCH。为适应平台要求,已对原文中的敏感内容做了精简。

严禁将此真实案例“裁枝修叶”、“张冠李戴”地篡改行为。若因篡改文本,导致对当事人的名誉或经济产生损害,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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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对国家大政方向的理解和从业十余年的经验,给圈内人以发展方向,给圈外人以避税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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