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从死刑到无罪,律师们到底赢在了哪儿?

出品:即刻说法

旧案新闻:1995年4月27日,21岁的河北鹿泉人聂树斌被执行死刑。这距他于4月25日被河北高院二审判处死刑,仅隔一天。

此前的1994年9月23日,聂树斌被石家庄市公安局郊区分局传唤,9月24日被监视居住,10月1日被刑事拘留,10月9日被逮捕。从被传唤到被执行死刑,只有6个月零4天。

聂树斌为什么被斩立决?他身犯何罪?

(亲人手捧已逝的聂树斌照片)

石家庄中院一审判决认定:1994年8月5日17时许,被告人聂树斌骑自行车尾随下班的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某,至石家庄市郊区孔寨村的石粉路中段,聂树斌故意用自行车将骑车前行的康某别倒,拖至路东玉米地内,用拳头猛击康某的头部、面部,致康某昏迷后将其强奸,尔后用随身携带的花上衣猛勒康某的颈部,致其窒息死亡。

聂树斌随即上诉,河北高院二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与一审判决一致。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的事实、情节正确,证据充分。聂树斌拦截强奸妇女,杀人灭口,情节和后果均特别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判决聂树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即,河北高院核准聂树斌死刑。

然而10年之后,一个名叫王书金的人,自认聂树斌案真凶。

(聂树斌的亲人鸣冤)

2005年1月,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河北公安机关网上追逃的王书金,被河南荥阳公安机关抓获后自认系聂树斌案真凶。但王书金自认其罪的做法,并未引起高度重视,聂树斌及其家人依然背负着强奸杀人罪的沉重恶名,亲人们在村里抬不起头来。

很快,新闻媒体开始关注聂树斌案,一场舆论风暴迅速席卷全国。2005年3月15日,河南商报率先推出《一案两凶,谁是真凶?》报道,随着其他媒体的跟进,公众迅速关注已命丧九泉的聂树斌,迅速关注缠绕聂树斌案的一系列司法谜团。

 

2007年5月,聂树斌的亲人张焕枝、聂学生、聂淑惠向河北高院和多个部门提出申诉,请求宣告聂树斌无罪。2014年12月4日最高法指令山东高院对本案展开复查,并于2016年6月6日作出再审决定,提审本案,于2016年11月30日再审判决宣判聂树斌无罪。

最高法认为,原审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主要依据是聂树斌的有罪供述,以及聂树斌的有罪供述与在案其他证据印证一致。但综观全案,缺乏能锁定聂树斌作案的客观证据,聂树斌作案时间不能确认,作案工具花上衣的来源不能确认,被害人死亡时间和死亡原因不能确认;聂树斌被抓获后前 5 天讯问笔录缺失,案发后前50 天内多名重要证人询问笔录缺失,重要原始书证考勤表缺失;聂树斌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合法性存疑,有罪供述与在卷其他证据供证一致的真实性、可靠性存疑,本案是否另有他人作案存疑;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锁链,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也没有达到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定罪要求。原审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不能认定聂树斌有罪,改判聂树斌无罪。

 

难点解析:从认定犯罪嫌疑到沉冤昭雪,聂树斌案横跨22年,如果单纯看最高法的判决理由,聂树斌的沉冤昭雪不该这么久。那么,聂树斌漫长昭雪路的难点到底在哪里?

本案从锁定聂树斌为犯罪嫌疑人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至一审、二审判决,再到死刑执行,人命关天,用时极短。如此迅速的立案与结案令人生疑,比如办案机关是否为获取证据而违法实施刑讯逼供、诱供、指供?是否为迅速结案而对聂树斌强加之罪?是否玩忽职守?事后证明,这些疑问并非无中生有,但要解决这些问题,却牵连无数公职人员。为一个死人辩护无罪,却牵连无数可能有罪或错的活人,聂树斌的辩护律师所要面对的,已不简单只是纯粹的法律问题,在律师的面前,一道道无形的高墙早已竖起。

冤在何处:经最高法再审,认定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聂树斌与被害人被害的关联性、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办案程序等均存缺陷,且不排除办案人员指供、诱供的可能。对该案的审理尚未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且无法排除合理怀疑。聂树斌之冤,与其说冤在最高法再审时指出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上,不如说冤在办案人员对人命、公正、法律的起码敬畏上。所谓草菅人命,聂树斌正是当代中国法学史上的负面典型。

赢诉之道:打赢沉冤22年的聂树斌无罪案,不仅考量聂树斌亲人的意志,考量新闻人的勇气,更考量律师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取证能力、辩护技巧。优秀的律师,必是从蛛丝马迹中寻找权威证据、合理方向的神探。聂树斌亲人聘请的终审代理律师李树亭,正具备了这种素质。这是聂树斌之幸,也是中国司法之幸。

刑事诉讼奉行疑罪从无、无罪推定原则,有合理怀疑就不应判定有罪,更何况是对生命的剥夺。李树亭律师从多方着手,拨开层层迷雾,如供述材料、考勤表、多份初始证言等对聂树斌有利证据的缺失;现有卷宗中存在签字造假,现场勘查笔录无见证人参与等。从犯罪事实是否清晰、证据瑕疵与否、是否有违法定程序等多角度出发,多方印证案件真实情况。当一二审法院认定的所有证据并不能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链条,其判决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的罪行便无法成立。这考验着律师的耐力和水平,更考验着律师的良知和责任心。

(聂树斌案代理律师之一李树亭)

 

致敬正义: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聂树斌冤案的昭雪,再次验证了这一规律。在这条通往正义的路上,除了聂树斌的亲人,更有很多人以良知为经、以公正为纬,形成强大网状合力。用李树亭律师的话说:“这种强大的合力,也是推动我们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致敬律师:聂树斌案多位律师接力12年,他们是李树亭律师、姚姓律师、张思之律师、李会更律师 、刘博今律师、李金星律师、陈光武律师、王殿学律师、辜光伟律师、朱爱民律师、彭思源律师、王兴律师、张磊律师、张青松律师、杨金柱律师,以及著名法学者陈光中、徐昕、何家弘、吴宏耀、贺卫方、易延友等。从2013年2月22日起,徐昕写文章每日一呼,“死磕聂树斌案”。据媒体统计,在聂树斌案申诉阶段,多位律师向河北高院发出至少94次阅卷申请,但都被拒绝或以各种方式驳回。你们“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职业操守,你们忠于法律、忠于正义的学术操守,向你们致敬!

致敬法官:最高人民法院胡云腾、夏道虎、虞政平、管应时、罗智勇法官,杨艳明、纪微微书记员,你们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还案件以真相,还当事人以清白,向你们致敬!

致敬关键人:2005年“一案两凶”曝光后,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公安局副局长郑成月坚持说真话,为聂树斌案奔走,鼓励真凶王书金说出真相,49岁时被停薪留职,后靠在律所打零工、做刑事顾问为生,一度生命陷入危急。你为说真话付出巨大代价,你堪称中国良心,向您致敬!

(郑成月)

 

致敬记者:河南商报记者范友峰在总编辑马云龙的支持下,最早报道聂树斌案,随后,河南商报记者胡巨阳,南方都市报/新京报记者孙旭阳、卢美慧、朱柳笛、王巍、张维、吴为、周岗峰、王佳慧、王梦遥、张玉学、李相蓉、彭子洋、张琪琳,南方周末记者赵凌、许峰、刘长、林战、滑璇、赵蕾、习宜豪、任重远、滑璇,实习生陈哨、张诗妤,人民日报记者卞民德、徐隽、田兴春,新华社记者萧海川、王海鹰、罗沙、白阳、范春生、陈灏、席敏、吴书光、郭绪雷,央视主持人路一鸣,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记者潘毅、孙莹、柴安东,光明日报记者赵秋丽、特约记者李志臣,信息时报记者李宪锋、巢晓,中国青年报记者邢婷,澎湃新闻记者庄岸、周超,见习记者邢丙银、实习记者杨璐,法制网记者余东明、实习生张若琂、通讯员管唯,上游新闻记者张曼双,潇湘晨报记者周喜丰,法制晚报记者朱顺忠、耿学清、王南、温如军、王选辉、李洪鹏、李明德、刘畅、杜雯雯、张丽,京华时报记者施志军、李显峰,财新网记者赵晗,南方都市报记者郭现中、罗煜明、陈龙、曾春花,大河报记者朱长振,广州日报记者张丹,环球时报记者刘彪、周全,石家庄日报毕磊、廖洪武、田乾峰、董世彪,中新社记者陈林、马继前,北京晚报记者杨昌平、实习记者李婧,新闻晨报记者邵丽蓉、祝玲,大众网记者马俊骥、于潇潇,潇湘晨报记者周喜丰、肖洁,齐鲁晚报记者刘帅,红星新闻记者潘俊文,实习生吴映月、李禹盈,半岛都市报记者李杨,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韩永等上百位记者连续报道,记者们为真相而奔波,为公正而呐喊,他们用睿智、良知、担当,大写了媒体人的职业操守,向你们致敬!

(河南商报原记者范友峰)

名律点评(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王洋):聂树斌案的昭雪之所以耗时漫长,是因为经历了各种力量的残酷博弈。山东高院复查、最高法再审、代理律师坚持、律师团体后援、专家学者呐喊、新闻媒体呼吁,正义的力量汇成了江河,终于洗净含冤而逝者的冤屈,不仅是聂树斌,还有案件受害人康某。对社会而言,正义虽然迟到,终归还是到来。但对个人而言,悲剧永远无法扭转。

尽管如此,惟愿所有人都不因此丧失对法律的敬畏,对正义的信仰。要坚信:无论曾遭受多大的冤屈,只要不绝望,就永远会有希望!你坚持,正义的力量就陪你到底!我们的律师就陪你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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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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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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