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之首起高空抛物入刑案

【案情】2019年8月1日,从小随外公外婆长大,和父母感情恶化的蒋某声称要为外公外婆讨回公道,手持棒球棍来到父母家。因父母更换了门锁,蒋某不得入内。他于是联系锁匠上门,开锁后发现父母都在家中,遂与父母发生激烈争吵。争执过程中,蒋某对屋内电器、窗户玻璃等一顿打砸,还将手边的平板电脑、手机、水果刀等物品扔出窗外。将正常停靠的三辆轿车击中,造成经济损失共计4293元。

2019年11月,蒋某高空抛物案在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闵行区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一年。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施行后,人民法院判决的首起高空抛物入刑案件。

【影响性】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现代城市高楼林立,随之而来的高空抛物事件屡有发生,对公共安全危害极大,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遏制高空抛物行为,保护头顶上的安全,不能仅靠劝诫和经济处罚,还需要刑法出手。以往司法实践中,对高空抛物案件通常只追究民事责任,由于高空抛物系“天外横祸”,受害人往往难以举证,导致得不到应有赔偿,人民群众强烈呼吁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发布后法院判决的首起高空抛物入刑案,对于警示教育潜在高空抛物者、有效预防高空抛物行为、引领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具有积极作用。

(2019年11月29日,“高空抛物”案被告人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最高法官微截图/图)

【联合主办】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南方周末报社、《法律适用》和《中国法律评论》。案情及影响性部分转发自南方周末。

【即刻说法】法治乃安国之源,信仰乃立民之本。相信法治进步,相信正义必胜。有冤屈,即刻倾诉!只要不绝望,永远有希望!名律出手,冤案必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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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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