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之检察院诉行政机关不履职

【案情】2018年5月,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美团”“饿了么”“百度外卖”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辖区内多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未依法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信息以及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未及时更新等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滨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当地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问题监管不到位,致使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隐患长期存在,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18年9月,滨城区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确认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上述情况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2019年1月,本地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公益诉求。

【影响性】对行政机关履职具警示意义

食品药品安全关乎公众生命健康权。只要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危及众多不特定消费者身体健康,就应认定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本案中,监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人民法院作出确认违法的判决,其结果对行政机关履职具有警示意义。

【联合主办】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南方周末报社、《法律适用》和《中国法律评论》。案情及影响性部分转发自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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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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