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执行不可取,成功扣划案执结

2020年8月20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及时冻结扣划账户款,执结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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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杜某长年驾驶三轮车在灵宝市区跑运输生意。2019年8月,申请人张某联系杜某运送一批焦炭,双方同坐在一辆三轮车上,车辆行驶时发生自翻,导致张某受伤住院。出院后,双方就医疗费发生分歧,从而引起诉讼。2020年5月19日,灵宝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杜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52238.42元,判决生效后,杜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杜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张某始终躲避执行不肯露面。执行干警又依法对王某的房产、银行存款、车辆等财产进行全面调查,并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正当案件陷入僵局的时候,峰回路转,执行干警根据线报,发现被执行人的账户有大额的款项进入,于是执行干警立即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询,发现其名下银行账户内有足额的现金存入,执行干警当机立断对杜某名下的存款进行了冻结扣划。最终案件得以顺利执行。(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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