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高新区法庭:多年维权艰难路,法官调解化纠纷

近日,在卫东区法院高新法庭调解下,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得到有效化解,被告当场支付原告85000元,双方握手言和,一场历时三年的维权路划上了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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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原告刘某某与被告芜湖某建筑劳务公司签订了混凝土工程承包协议,施工结束后,芜湖某建筑劳务公司仅向刘某某支付部分工程款,下余9万余元一直未支付。经多次协商无果,万般无奈之下,刘某某将芜湖某建筑劳务公司起诉至卫东区法院。

开庭当天,原告刘某某与施工工人均到达法庭。工人们向法庭表示,刘某某已垫付了他们的工资,希望法庭能够帮助刘某某将其垫付的设备款、工人工资等款项追要回来。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来自外省,且都有调解的意愿,为节约当事人的司法成本,承办法官决定先进行调解,最终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支付原告85000元并当场履行。调解结束后,原告刘某某激动的对承办法官说:“没想到我要了三年的钱,到法院这么快就解决了,太感谢您了,本来我还订了几个晚上的住宿,现在我下午就可以买火车票回家了……”。

自实行专业审判团队制以来,卫东区法院高新法庭负责专业审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始终贯彻“以调为主,调判结合”的办事原则,共审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纠纷一百余起,调解率达到43%,圆满化解了一批矛盾尖锐、案情复杂的大案、难案,为解决建设工程施工类纠纷作出了贡献。(齐茜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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