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银行卡,转卖也违法

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公安局磁涧派出所开展“断卡”行动第一次集中收网,成功破获一起重大电信诈骗案,打掉黄某海(28岁,新安县磁涧镇人)、孙某星(22岁,新安县磁涧镇人)、孙某朋(21岁,新安县磁涧镇人)、党某成(25岁,新安县磁涧镇人)等人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涉案资金共计300余万元。

2020年10月13日,磁涧派出所接到县局反诈中心、情指中心研判涉案黑卡线索后,所长伍天杰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进行线索核查,安排专人负责侦办,民警姬扬奋战两昼夜,在众多的核查线索中抽丝剥茧,确定了四名犯罪嫌疑人的踪迹。10月15日,通过摸排走访等形式,在洛阳市涧西区某工地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海抓获,黄某海到案后,对其将个人的银行卡转给他人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供认不讳,经核查,黄某海为了顺利拿到低息贷款,将自己的银行卡转给他人。犯罪分子利用黄某海的个人银行卡实施电信诈骗,截止案发,黄某海个人银行卡名下涉案交易流水共计300余万元,目前该案正进一步侦办当中。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磁涧派出所民警通过多方宣传,跟踪追击,形成高压态势,10月22日,三名犯罪嫌疑人孙某星、孙某朋、党某成等慑于法律威力,主动到磁涧派出所投案自首。经核查,三名犯罪嫌疑人为了卖卡获取好处费,发动多名亲戚朋友办理银行卡交给他们后,再将银行卡转卖给犯罪分子实施电信诈骗。民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得知,卖卡者在将自己银行卡出售过程中也曾有过犹豫,明知道这些卡会被“利用”,但在利益的驱使下,又自我安慰,反正自己没用过这个卡,“卖出去”就跟自己没关系了。殊不知,一念之差竟让自己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

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该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高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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