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倒卖银行卡赚差价 三人被刑拘

近年来,倒卖银行卡案件层出不穷,这种倒卖行为通过网络进行,隐蔽性极强,比较难以发现。收购过来的银行卡,其中绝大多数倒卖给境内外实施网络电信诈骗活动的人员,以此赚取差价,非法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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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原阳县公安局阳和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倒卖银行卡案件,打掉了一个非法收卡卖卡的利益链条,三人被刑拘。

1月4日上午10时,原阳县公安局阳和派出所民警在核查一起电信诈骗案件线索时,发现原阳县葛埠口乡杨湾村杨某涉嫌买卖银行卡,遂找到杨某将其控制。经讯问,杨某供述,其在2020年8月份从家住原阳县阳和社区大张寨村的表姐那里以刷流水用的理由,分别以每张卡1000元的价格购买两张。又在同年的10月份和表姐表姐夫一起去郑州邮政储蓄办理了两张银行卡,直接收走。后来说一张卡没用,付给表姐李某1600元。12月份的一天,杨某在与朋友吃饭时遇到以前的朋友家住原阳县翰林华府小区的张某,张某给杨某说,倒卖银行卡很赚钱,让杨某帮其收购银行卡,并许诺每张卡4000元,自己每张卡提成400元。

1月4日上午,杨某将收到的八套银行卡交给张某,张某承诺,与上家交易后再付款给杨某。杨某与张某分开不久,就被得到线索的民警抓获。杨某在民警的凌厉攻势下,又供述了一条有价值的线索,张某和他的上家,有可能会在1月4日下午在新乡进行交易。民警让其和张某联系,找理由和张某见面,张某顺利给杨某发来其交易的位置,后民警于4日下午16时在新乡某宾馆将张某和其上线福建人林某抓获,当场查获非法交易的银行卡10套。

经审讯,杨某、张某、林某对自己倒卖银行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杨某、张某、林某已被原阳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示》:银行卡不是闲置物,大家一定要妥善保管。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注销,不得随意丢弃,更不能转让出售。被非法交易的银行卡,已经不再是一张普通的银行卡,而沦为了非法洗钱的工具,并形成了一条开卡、收购、出售、使用他人银行卡的“灰色产业链”。

出售的银行卡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大套,另一类是小套。小套包含私人银行卡、手机卡、U盾、身份证四件套,大套是含有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印章、银行卡、对公账户的则成为大套。然后倒卖给全国乃至境外的诈骗团伙,用于收取、转移和洗白赃款。

对于这种买卖个人信息的行为,不论是提供方,还是买卖方,都属于违法行为。在知道对方要利用这些信息去从事违法犯罪的前提下,仍将银行卡或者个人信息进行出售,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所以提醒广大群众,千万不要为贪图一时的小便宜,而一不小心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走向共同犯罪的道路。(张书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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