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家暴被告诫 不思悔改被拘留

综治广角正义之声网讯 西峡城区一男子封某经常性醺酒殴打妻子曾被公安机关告诫,如再次施暴将会依照法律对其实施治安处罚措施。2018年11月30日凌晨该男子竟然视家庭暴力告诫规定而不顾,再次酒后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并造成妻子伤害,西峡县城区派出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封某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金300元的强制措施。

一、曾经施暴力被告诫

2018年10月13日凌晨,城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家住辖区电厂路太阳能市场的张某受到丈夫殴打。接警后经调查,张某夫妻二人结婚十多年,由于丈夫长期饮酒加上性格差异,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口角,并多次发生厮打行为。办案民警就二人因为家庭琐事发生家庭暴力的行为进行了调解,在调解中对实施暴力行为的张某丈夫进行批评教育,为了预防再次出现类似的暴力行为,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对张某丈夫出具告诫书。

二、不思悔改再次施暴

2018年10月16日,西峡县城区派出所就该封某实施家暴案件,移交西峡县家庭暴力投诉中心进行调解。该中心受理后,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进行调解。为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再次发生,根据《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按照自愿的原则给双方签订《婚姻财产约定书》、《预防家庭暴力协议书》,双方并签字确认,一旦一方违约或者再次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将放弃自己财产的60%并赔偿无过错方精神损失费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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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协议订立后双方相安无事,可不一个多月,封某旧病复犯醺酒如命,回家竟然再次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2018年11月30日凌晨一点多封某从南阳回到西峡,然后与人在外醺酒四点左右,回家被妻子埋怨这么晚不回家还喝酒。封某听后不论分说就用击打妻子面部,接着撕扯妻子的头发,随后用剪刀划伤妻子肚子上床休息。封某妻子面对酒后发疯的丈夫,迫于无奈只有报警求救,怕自己的丈夫醒来再次实施暴力行为。

三、触犯法律被拘并罚款

西峡县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指令西峡县城区出所出警处理。城区所史俊勇、丁爽以及协警出警赶到现场,在现场发现封某面部受伤,地上有破烂的塑料凳子,经过简单的询问,封某对自己的对妻子实施暴力的行为没有丝毫掩饰,辩解是自己酒后脑子一热、一时冲动而打了妻子的事实。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民警史俊勇依法对封某进行口头传唤,要求封某8:30分到西峡县城区派出所接受处理,封某根据传唤规定在城区派出所接受询问。在询问中封某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还以为这是家庭事务纠纷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在民警史俊勇批评教育下,封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可法律不是儿戏,在公安机关下发告诫书、家庭暴力投诉中心对案件调解出具预防家庭暴力协议书后,封某视法律而不顾,再次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该行为已经触犯了《反家庭暴力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西峡县城区派出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对封某行政拘留八日,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四、履行职能再获赞誉

西峡县城区派出所在《反家庭暴力法》以及贯彻落实西峡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和睦家庭创建协调组西创协字【2018】1号、西峡县公安局西公通【2018】59号文件精神以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自始至终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配合县家暴协调小组做出突出贡献,也获得了领导高度赞誉,在县反家庭暴力日座谈会中,该所作为公安系统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进行典型发言。特别是该所民警在处置家庭暴力案件时,严格依照现行的法律及时出警、及时制止、及时化解了家庭内部矛盾,为和睦家庭创建作出了特殊贡献,再次获得反家庭暴力协调小组赞誉,希望全县基层公安机关以城区派出所为榜样,充分发挥维权职能,为和睦家庭创建和文明西峡做出应有的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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