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来了,你还只是在淘宝卖东西吗?

首部《电商法》中,不仅对电商进行了规范,还对朋友圈代购、利用网络直播、微商等方式从事商品经营者加以规范了,凡是从事代购、微商都需要取得相关的行政许可证,不仅如此还正常的合理收税,违规者最高或将被罚款200万。

首部《电商法》中,不仅对电商进行了规范,还对朋友圈代购、利用网络直播、微商等方式从事商品经营者加以规范了,凡是从事代购、微商都需要取得相关的行政许可证,不仅如此还正常的合理收税,违规者最高或将被罚款200万。

这样一部电商法的出台最大程度上规避了消费者本来面临的弱势地位以及风险,但却使得一大批淘宝店主面临失业的境地。说起电商,尤其是个人电商,主要还是指的是淘宝平台,毕竟也就只有淘宝平台支持个人卖家,向天猫、京东等都是只允许企业才可入驻的,而如果淘宝这一规定要实施,个人卖家可以说雪上加霜,直接哭晕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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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淘宝上的商品,现在我们可以看到最近30天销售了多少,其实最早的时候,淘宝是展示的最近一年销售了多少,那么从一年变化到一个月,这对卖家有什么影响呢?可以说影响太大了。

个人卖家如果想要办营业执照也需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那为什么不看看其他电商平台呢?我们说淘宝本质上是个搜索电商,运行的是一套中心化交易规则,所有买卖逻辑都是建立在用户搜索上的。好处是对消费者来说相对公平公正(注意:只是“相对公平”而已,刷单刷好评等乱象依然存在),消费者可通过搜索货比三家和价比三家;而小程序是一个“社交+搜索”的去中心化平台。用户既能通过微信搜索找到想要的商品,也可从微信好友对话、群聊、朋友圈、公众号文章、自媒体大号中关注到某商品,进而购买成交。

小程序中的微商城除了类似淘宝京东的购物功能之外,我们可免费将客户的商品推荐至微信搜索,连接微信10亿用户,直达交易,免费提供微信搜索自然排名优化服务。

众所周知,电商更偏向一锤子买卖,如果能够便捷的去货比三家,那么你需要不断的去刷销量,去降低价格吸引消费者的注意。但自从电商法出台,刷单会入刑,那么刷销量就成为一大难题;降低价格本身就不利于商家,反复比较你的店铺也许并没有什么优势了,而小程序极简极轻,没有那么多空间给消费者反复比较。消费者进到一个小程序店铺,喜欢就买不喜欢就走。通过场景塑造购物语境,通过产品激发购物冲动,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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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推出长达 15 年之久,入驻的商家已非常多,商品同质化问题很严重。同质化带来的后果就是价格战,商家的竞争成本自然也会水涨船高。此外,还要投入巨大成本去配合平台搞各种双11、双12、淘宝造物节等促销活动。这么一来,商家还剩多少利润空间?而小程序问世不到一年,微信推出了各种福利政策吸引商家入驻,经营起来也没有淘宝那么受限,商家们入驻后可大展身手,结合微信生态大玩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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