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嗓子掌门人江佩珍拖欠5千万元广告费变老赖,被限制出境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近日发布消息称,广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依法限制其法定代表人江佩珍出境。据悉,此事可以追溯到去年9月19日,当时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消息显示,金嗓子食品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原因是该公司未按要求履行支付5194.98万元(人民币.下同)广告费,当时江佩珍已收到限制消费令。
金嗓子掌门人江佩珍拖欠5千万元广告费变老赖,被限制出境

5千多万元的广告费争议发生在金嗓子食品、广西金嗓子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星空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之间。中国裁判文书网详细记录了这宗合同纠纷。

根据判决书内容,2016年6月,金嗓子食品与星空华文订立了《电视广告委托代理合同》订立了《电视广告委托代理合同》,在星空华文制作的两档综艺节目中投放草本植物饮料品牌广告,合同总价8000万元。

据查资料,金嗓子食品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200万元,金嗓子公司是其控股股东。在这起广告纠纷中,金嗓子食品方面以合同未盖章、收视率不达标等理由拒绝支付广告费,因此星空华文将金嗓子食品告上法院,并认为金嗓子公司承担连带债务责任。

此次合同纠纷在2017年6月19日立案,2018年12月29日一审判决宣判,金嗓子食品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星空华文广告费5167万元,并以此为本金支付自2016年12月26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

不过,一审判决结果也认为,因为未发现金嗓子食品与金嗓子公司资产混同使用行为,因此法院认为金嗓子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2019年6月14日的二审结果维持原判。虽然有法院的判决结果,但金嗓子食品并未执行相关判决,由于金嗓子食品实际控制人是江佩珍,因而她成为「老赖」。

实际上,这此并非金嗓子第一次因为广告惹官非,最为人所知的是与巴西足球明星朗拿度的代言纠纷。金嗓子的非处方药金嗓子喉片是该公司的明星产品,号称「年生产能力金嗓子喉片50亿片,年产值规模10亿,在同类产品中市场占有率多年来一直名列前茅,并出口美国、加拿大、欧盟、俄罗斯以及东南亚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金嗓子喉片之所以能从广西走向全国,其投放在央视的朗拿度「代言」广告功不可没。据一名与朗拿度经纪人交往甚密的撰稿人讲述,2003年,朗拿度在中国收到一个私人宴会邀请,可获得数十万欧元作为出场费。朗拿度赴约那天,现场让他穿上印有「金嗓子喉片」的球衣,手持一盒药拍摄照片。当时朗拿度被告知只用于企业内部宣传,并没有说用于商业宣传。

这名撰稿人表示,直到2005年初,朗拿度才得知自己成为金嗓子喉片的代言人。但这一说法遭到了金嗓子方面的否认,其当时在官网上发出声明称金嗓子和朗拿度签有产品形象代言人的授权协议书,并指公司每年都通过朗拿度在中国的指定商务推广公司的负责人,向朗拿度表示继续合作的意向,并按协议约定向该公司支付相关费用。随后,朗拿度就此事起诉了金嗓子,不过由于维权成本太高,最终放弃。

为了提振企业形象,金嗓子在2007年8月宣布与另一位巴西球星卡卡签约,由他正式出任公司未来形象代言人。从招股书中可得知,2012年至2014年金嗓子共向卡卡支付代言费约1430万元。

2015年7月15日,金嗓子公司在港交所上市。最初上市时,金嗓子每股4.71港元,市值最高超过60亿港元,而截至6月3日港股收盘,金嗓子股价是每股1.5港元,总市值是11.09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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