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李宁犯贪污罪,撤销其中国工程院院士称号

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2020年12月8日消息,当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及同案张磊贪污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二审维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松刑初字第15号刑事判决第一项中对被告人李宁犯贪污罪的定罪部分和第二、第三判项,撤销该判决中对李宁的量刑部分,对上诉人李宁以贪污罪改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李宁犯贪污罪,撤销其中国工程院院士称号

早前,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自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被告人李宁利用所担任的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李宁课题组负责人以及负责管理多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经费的职务便利,伙同被告人张磊采取侵吞、虚开发票、虚列劳务支出等手段,贪污课题科研经费共计人民币3410万余元,其中贪污课题组其他成员名下的课题经费人民币2092万余元。上述款项均被李宁、张磊转入李宁个人控制的账户并用于投资李宁等参股、控股的多家公司。原审判决认为,二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在共同犯罪中,李宁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张磊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有坦白情节,且认罪悔罪,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根据2018年5月30日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修订后的《中国工程院章程》,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严重影响院士群体和工程院声誉时,应劝其放弃院士称号。当院士的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或涉及丧失科学道德,背离了院士标准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

新华网2014年10月报道已指出,被依法批捕的消息在中纪委网站获得证实后,李宁会不会被撤销中国工程院院士称号引人关注。中国工程院是中国工程科学技术界的最高荣誉性、咨询性学术机构。建院20年以来,中国尚没有撤销院士称号的先例。

中国工程院曾在2018年4月4日作出关于撤销孟伟院士称号的决定:根据生态环境部给予孟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和中国工程院相关规定,经中国工程院主席团审查确认,决定撤销孟伟中国工程院院士称号。

孟伟曾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2009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2017年11月,中国工程院第六届主席团决定停止孟伟中国工程院院士资格。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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