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部等要求防止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落空 云南隐患整改令人关注

2018年2月,云南省元江县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

云南省应急管理网讯 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强调,要高度重视机构改革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防止工作断档、责任落空。
四部门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应急〔2018〕110号)中说,岁末年初历来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旺季,是事故易发期。当前,各地区仍处于机构改革关键阶段,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高度重视机构改革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防止工作断档、责任落空。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旺季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产品质量环节安全监管。结合正在开展的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面强化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深入推动责任落实,强化责任、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有力推动相关企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坚守安全红线,坚决防范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事故和恶性事件发生。
近年来,云南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2017年8月,云南省安委办组织6个督查组对12个州(市)、36个县(市、区)政府和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了第一阶段督促检查,并公开曝光42家企业(项目)事故隐患。这批隐患黑名单包括以下3家烟花爆竹企业及其事故隐患。
腾冲市荷花花炮厂:企业未对进入现场员工和车辆落实专门的安全检查;多处工房的人体静电消除设施损坏;现场火炮成品半成品中转库中缺少实时的进出库量和存量的登记。
丘北锦屏联营花炮厂:仓库后山体边坡、办公室左侧山体边坡存在坍塌、滑坡,且未设置警戒及标志标识;机械装药车间防爆墙存在一条沉降竖向贯通裂缝;厂区部分1.1级工房耐火等级达不到二级;半成品仓库无温度、湿度监测设施;存在粉尘危害。
宁洱锦鑫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库内部分烟花爆竹堆存不规范;1#库后边坡有大石悬空,对库房安全构成威胁;高位消防水池无补水设施;未使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对产品流向进行登记;库存产品未按规定张贴产品流向登记标识码。企业租用交通大酒店一楼一间店面作为零售店面,二楼、三楼为KTV,不符合零售店面的选址要求;店面内照明线路及开关、插座等电器不防爆;库存产品未按规定张贴产品流向登记标识码;零售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云南省安委办当即对相关州市政府下发了安全生产督办通知书,对42家企业(项目)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督办,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明确整治责任、要求、时限、防范措施,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彻底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如今,云南烟花爆竹行业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如何令人关注。
今年8月16日,《云南日报》刊发该报记者朱丹的新闻稿件《花炮生产 安全第一》 。文章称,腾冲市荷花花炮厂自建厂以来就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图文信息来源:应急管理部、云南省安委办、云南日报、元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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