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O N E
一个上大二的男孩子在网上吐槽:
不喜欢玩游戏,游戏一直玩得很烂,但每天都会翘课窝在宿舍打游戏。
“因为我结识的朋友都在谈论游戏,我只是为了能和他们多说说话。”
看完后甚是感慨,生活中的我们不也常常这样吗?
不想吃饭,但还是和同事一起点了饭,然后吃不下再倒掉;
不喜欢唱歌,但还是跟着朋友一起去了KTV,然后抱着手机玩了一宿;
……
多少人惧怕变成人群中的异类。
为了合群,就心甘情愿磨平身上的棱角,努力扮演着大众心目中的那个人。
可如此这般牺牲,往往换来的却是吃力、又不讨好,甚至还有点愚蠢。
因为当你达到了群体的标准、成为群体满意的对象的时候,常常就是辜负自己的开始。
02
T W O
美国作家詹姆斯·瑟伯曾写过这样一个现象:
在街上,一个男人突然跑了起来,也许是想起了与情人的约会,现在已经过时很久。
接着,另一个人跑了起来;随后有急事的胖绅士也跑了起来……
就这样,短短十分钟的时间,街上所有人都跑了起来。
在嘈杂声中,能够听到充满恐怖的声音“决堤了”。
不知是谁说的,也没有人知道真正发生了什么,只是两千多人都突然开始奔逃起来。
这被称作羊群效应。
意为在人群中时,人就变得跟不会思考的羊一般,羊群去哪里就跟着去哪里,根本不管前面是悬崖还是火坑。
就连平日最理智聪明的羊,也免不了受羊群的影响,只管低着头跟着往前冲,也不管有没有冲的必要,冲的方向对不对。
正如《乌合之众》里所说,“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
群体固然有存在的必要。
但比起以牺牲清醒、理智和自我为代价,也要把自己搓圆了、摁扁了去合群,那这样的群体还有多少需要融入的必要呢?
03
T H R E E
深夜想起逝去的至亲,他难过地发了一条悼念的朋友圈。
刚发出来,就有人嘲讽“大半夜矫情什么?”
于是,匆匆删掉。
出国旅行,她经历了一场短暂、难忘的异国恋情。
这是离婚多年,第一次认认真真爱。
她兴奋地与人分享。
结果却招致谩骂,“X子,就知道跪舔外国人”。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不管你心里的火有多旺,别人看到的只是一股烟。
比起低质量的合群,更可怕的是对孤独的惧怕。
为了派遣孤独,喝着不爱的酒、抱着不爱的人、说着言不由衷的话。
看上去是热热闹闹一片,可总有某个瞬间依旧能感到从心底涌来的悲伤。
哪怕人群拥挤、街道喧嚣,孤独依旧会如影相随。
承认吧!生活的本质就是孤独。
就像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说那般:
“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
既然如此,与其制造不必要的浪费,还不如直面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