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行政行为不合法,被征收人一定要这么做!

这两年,由于城市不断的发展与建设,给道路环境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可是只要有人制造就会有人收拾残局。虽说,整治道路环境是件好事儿,不仅可以给人带来清爽干净的空气,也可以让道路更加的顺畅,但如果不按照合法的相关程序进行整治的话,那么,在这个法治社会里显然是行不通的。

王先生是贵州省人,他经营着一家承租店,是十家商场店铺的业主之一,随着相关部门对王先生所在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开始,王先生与其他商铺的业主便面临着巨额的损失。而工程主要是采取明挖施工,全封闭式方式进行。面对如此大的损失,王先生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随即委托了*律师。

于是,*律师安排好行程后便展开了调查活动,在*律师的指导下,王先生向有相关部门申请了信息公开,过了几天*律师获取到了关于此次环境综合整治的材料批文经及实施方案。在获取相关材料后,*律师指导王先生向贵阳市中院提起了诉讼,请求确认相关部门实施的”市西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行政行为违法。然而,贵阳中院却对王先生的诉讼请求不明确具体为由裁定不不予立案。

之后,再次上诉至贵州高院,请求撤销贵阳市中院的行政裁定书,并指令其依法立案受理。*律师认为,王先生作为此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行政相对人,完全符合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具备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并且,由于相关部门不合理行政行为,给王先生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王先生的诉求是完全符合行政诉讼的受理案件的,最终,贵州省高院采纳了两位律师的意见,裁定撤销贵阳市中院的行政裁定,并指令贵阳市中院受理本案。

环境综合治理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强化政府环保部门的职权,依靠政府其他部门的分工配合,运用各种手段,组织和监督各单位和市民,从各方面共同努力、综合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过程。

环境的综合治理,首先体现在领导体制的综合性。其次体现在运用手段的综合性。再次体现在依靠力量的综合性。最后体现在防止内容的综合性。

在实践当中,也经常有以环境综合整治为由来代替拆迁的,老百姓一定要明白,合法的拆迁首先是要有拆迁公告、补偿方案、批复文件等相关资料,如果连最基本的拆迁手续都没有,那他们就是违法拆迁。

对此,在*律师提醒广大群众,如果在征地拆迁中遇到相关行政部门程序违法,或是补偿不合理时,一定要及时的寻求律师的帮助,让律师第一时间介入到案件当事,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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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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