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权威解读《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发布。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就《方案》的具体目标、举措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移动源污染防治举措

背景:移动源污染排放占比高达45%。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贡献率会更高。

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各地对建设铁路专用线落实情况进行摸排,对工程进度滞后的,要分析查找原因,分类提出整改方案。

大力提升铁路水路货运量:严格落实禁止汽运煤集港以及推进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公转铁”政策。要求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煤炭、焦炭、铁矿石等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原则上达到80%以上。

加快推进老旧车船淘汰: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2019年12月底前,淘汰数量应达到任务量的40%以上。

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对柴油货车等开展常态化全天候执法检查,各地要按要求在主要物流货运通道和城市主要入口布设排放检测站(点),重点单位入户检查实现全覆盖。

开展油品质量检查专项行动:各地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企业自备油库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加油船、水上加油站以及船舶用油等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各地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每月抽检率不低于10%。

重污染天气应对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

应急减排措施全覆盖:重污染天气应对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具体要求,按照地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在重污染预警期间,针对涉气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等依法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要做到减排措施无死角、应急期间共担责。

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对钢铁、焦化等15个重点行业进行绩效分级,采取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一方面鼓励“先进”,让治理水平好的企业受益,另一方面鞭策“后进”,促进重点行业加快升级改造进程,全面减少区域污染物排放强度。

坚持减排措施可行可查:各地在制定应急减排措施时,要坚持“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深化区域应急联动:各城市应将区域应急联动措施纳入本地应急预案,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快速有效的运行模式。

消除“白色烟羽”,属于“美容”

截至2018年底,全国80%以上燃煤机组完成改造,重点区域基本全部完成,初步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清洁高效煤电体系。燃煤电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大幅削减,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做出了重要贡献。

超低排放采用的低低温电除尘、复合塔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等技术,在有效控制常规污染物的同时,对三氧化硫等非常规污染物也有很好协同去除效果。测试结果显示,超低排放改造后,平均排放浓度低于10毫克/立方米。

烟气排放到大气后,由于环境空气温度低,烟气冷凝及凝结后,形成大量凝结水滴对光线产生折射、散射,视觉上形成“白色烟羽”。对于治理设施质量合格的超低排放机组来说,排放的“白色烟羽”成分以水雾为主,污染物浓度很低。

目前,各地烟羽治理主要采用冷凝、加热等技术,通过改变烟气温度、湿度,从视觉上消除烟气颜色,属于“美容”,实际上对控制污染物排放作用不大,反而增加能耗,间接增加污染物排放。为此,《方案》中明确,对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电厂,不得强制要求治理“白色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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