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群众报警68次告不倒,鹏深门诊部受害者应咋维权?

【国咨点案】

坐标:广东省深圳市。

案情:深圳市国安门诊部(后改名为鹏深门诊部),被法院认定“以‘莆田系’黑诊所手法经营”,通过“故意割大伤口及使用器具制造疼痛”等手段,诱骗、威胁、恐吓患者多交费,甚至强迫患者在手术台上刷卡支付临时加价。多年来,涉及该门诊部的警情达68宗,但安然无恙,谁也告不倒,直到打黑除恶期间闹出人命,才被端掉。

警方侦查期间,找到了这家恶行累累的门诊部多年来始终“告不倒”的原因——背后有官员撑腰。警方将线索移交深圳市宝安区监察委。2019年5月21日,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陈某被留置。6月6日,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卫生监督所医疗保健监督科主任黄某投案。最终,深圳市宝安区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以滥用职权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2年,以行贿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诊所老板陈某也被抓捕归案,另案处理。

信源:《今日头条》

【国咨解案-名律说法】莆田系医院大多是专科的私立医院,它们之所以臭名昭著,让人深恶痛绝,是因为其并不是实实在在的为人治病,而是借着给人治病的机会想尽办法骗取钱财。——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常常大量虚假宣传,非法开展业务,作恶多端,可谓社会一大毒瘤。

私立医院关注利益无可厚非,但是必须以合法合规为前提,而本案又是一起莆田系医院为非作歹、官商勾结的典型案例。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涉案的鹏深门诊部医生将有生命的婴儿扔至大街并导致死亡,触犯故意杀人罪。又根据刑法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涉案医生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同时又触犯了非法行医罪,并应当从重处罚。

目前,我国没有将非法行医罪规定为单位犯罪,不将单位纳入构成非法行医罪,不利于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司法实践中,非法行医罪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相比,单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更大,情况更为严重。考虑到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整体性和双重性,应采取双罚制,除追究单位本身的刑事责任以外,还要追究单位直接负责的主观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资深律师王洋

【国咨出招】人间正道是沧桑,莆田系医院无恶不作,必须予以坚决打击。患者相对于医疗机构本来就处以弱势,一旦遇到无良的莆田系医院,维权更是难上加难。莆田系医院的存在,与黑恶势力保护伞即一些政府官员的腐败密不可分。本案中,鹏深门诊部可谓罪行滔天,最终自食恶果,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

我们建议广大患者一来尽量去正规医院就诊,同时更要勇于与黑恶势力作斗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千万不能一味忍耐,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遇到医疗纠纷时,首先可以协商解决。这种方式处理速度较快,一旦达成协议,取得赔偿较为迅速。

二是可以采用行政方式解决,节约时间成本,并且更加经济。最后,采取司法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提起医疗赔偿纠纷诉讼,好处是医疗纠纷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可以减少举证责任,这个时候最好寻求律师协助,以便于更好维权。

国咨律师:捍卫国法,守卫国民!有冤屈,即刻倾诉!只要不绝望,永远有希望!名律出手,冤案必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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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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