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起诉离婚遭丈夫跟踪骚扰威胁海南昌江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为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近日,在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经当事人申请,昌江法院发出了自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的第3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经查,陈某(女)和郭某于2009年9月相识相恋,于2013年1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6年5月生育一子。两人婚后常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后陈某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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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对郭某进行批评教育

自陈某起诉离婚后,郭某曾到陈某的工作单位吵闹并打伤其同事而被公安机关拘留,且在双方分居生活期间,郭某还跟踪陈某到其居住处进行纠缠,严重影响了陈某和其父母及孩子的正常生活。2020年6月28日凌晨,郭某再次前往陈某的住所进行砸门,并抢走陈某的手机。为此,陈某曾多次报警,警察也多次对郭某进行警告,但郭某并未听劝告,多次发短信威胁、恐吓陈某。因此,陈某向法院提交了短信截图、手机拍照等相关证据,请求法院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经审査认为,被申请人郭某采取跟踪、骚扰、发威胁、恐吓信息以及进行上门砸门的行为,已严重影响到了申请人陈某及其亲属的正常生活,对陈某及其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陈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依法作出裁定,禁止郭某殴打、威胁陈某和其父母及其相关近亲属;禁止郭某骚扰、跟踪陈某和其父母及其相关近亲属。

在郭某被公安机关拘留期间,承办法官专门到拘留所向郭某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告知其违反禁令的严重后果,并对其进行深刻批评和教育。郭某认真听取后深感后悔,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将尽力与陈某进行沟通,理性对待和处理两人的婚姻问题。

据法官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为6个月,在保护令失效前,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如被申请人违反禁令,法院可依据法律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遭遇家庭暴力时,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林小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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