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牛股跨界失败蒸发超1000亿,实控人会触犯什么罪?

【国咨点案】

坐标:国内。

案情:8月7日晚间,嘉化能源公告称,因实控人管建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另外,*ST联络8月7日晚间也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何志涛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何志涛进行立案调查。因跨界转型失败,公司巨亏,股价从高点下跌98%,蒸发1000亿,13万股民中招,更惨的是,目前该股还面临着退市危机。

值得注意的是,7月13日,证监会网站曾公布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显示,证监会对时任美福石化监事殷张伟内幕交易嘉化能源股票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经证监会查明,殷张伟存在的违法事实中主要涉及嘉化能源的内幕交易,同时涉及嘉化能源董事长管某忠。嘉化能源收购美福石化事项,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该内幕信息形成不晚于2017年9月10日,并于2017年12月26日公开,管某忠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信源:《中国基金报》

 

【国咨解案-名律说法】日前,嘉华能源董事长管建忠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此同时,同样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还有ST联络实控人何志涛。

所谓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指个人或单位,制造证券市场乱象,即人为地扭曲了证券市场的正常价格和证券行情,使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造成虚假供求关系,误导资金流向,不能真实反映市场供求关系,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将会腐蚀证券市场的健康机体,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健康发展。因此,各国对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都是明令禁止的,并均在证券立法中制订严厉的制裁条款。本案中,嘉华能源董事长管建忠管建忠在收购美福石化事项中,为内部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其与美福石化监事殷张伟曾多次通过电话、聚会、微信语音等方式联络、接触,可能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禁止操控证券市场的规定,具体情况,还有待案件的进一步调查。

今年以来,ST联络负面新闻频频爆出,此次ST联络实控人何志涛被立案调查,最大问题系与该公司2019年年报有关。ST联络本为一家计算机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公司,但是在2014年重组后,ST联络主营业务发生极大位移,跨界主营移动终端操作系统。虽然,重组后的业绩艳惊四座,股价暴涨,但是却忘了“跨界容易整合难”的上市公司痛点,最终因经营不善,股价跌幅98%,目前ST联络面临股价缩水超千亿的窘境。

根据《刑法修正案(六)》规定,何建涛可能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实务中,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发案量极少,是个相对冷门的罪名。本罪的行为主体是依法负有信息披露的公司、企业,但本罪作为单位犯罪,又采用了极其特殊的单罚制,即只惩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而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是这一罪名的兜底性条款。本案中,何建涛是否构成本罪,还有待相关部门的进一步调查核实。

 

【国咨出招】

操控证券市场具有很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背离了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果情节严重的,涉嫌《刑法修正案(六)》规定的操纵证券市场罪。我们认为,如果嘉华能源董事长管建忠认为自己不构成该罪,可以从犯罪主观方面,即证明自己主观上没有故意,客观上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最终没有造成操纵后果等方面进行展开。

关于ST联络实控人何志涛可能涉嫌的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由于“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是该罪名的一项兜底性规定,但是并没有对应当披露信息的种类和性质做具体说明。同时,“依法”具体指依据哪个层面的法律也存在争议。我们建议,如果ST联络实控人何志涛要为自己辩解,可以从信息的种类和法律依据上为自己寻找申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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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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