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男子发文称被副局长锁在家中殴打,滥用私刑应如何处罚?

【国咨点案】

坐标:四川省宜宾市。

案情:8月16日,微信公众号“寻求正义”发布了一篇题为“翠屏区发改局副局长,将我锁在房内殴打10多分钟,我老婆被其老婆抱头撞墙!”的文章,并附上了多张现场图片。一名邱姓男子在文章中称,“我被打得蜷缩在地,满脸肿胀,衣服、裤子上也有血迹,直到110来到杜局长一家才开门。他的妻子、女儿和一个不知名女人,三人拉着我老婆的头撞墙,掐她脖子。”

事件起因为杜某家阳台上经常有不明液体滴到邱某家阳台,并且还会出现菜枯水滴入,恶臭无比,加之天气炎热,让人作呕。邱某先后3次求助物业进行协商解决,但与对方交涉每次都不开门的情况下,于是,当晚他们只好到楼上上门去找杜重一家交涉,随后便发生了上述事件。

信源:《封面新闻》

【国咨解案-名律说法】日前,发改局副局长杜重因家中阳台滴水影响楼下住户,楼下户主邱某多次沟通未果,不得不上楼检察,却遭到该副局长及其夫人李春霞暴打,打完人后,夫妻二人竟然授意女儿以非法侵入私人住宅为由报警,舆论一片哗然。

相信如果要是一起普通的邻里纠纷,打人与被打人之间的矛盾不会引发如此大的关注,但是,施暴者是正在力争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宜宾市体制内干部,被害者是普通老百姓,这所带来的群情激愤可谓不言而喻。

根据《刑法》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如果受害人邱某及其妻子的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以上,则发改委副局长杜重及其妻子李春霞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受害人经鉴定没有达到轻伤程度,发改委副局长杜重及妻子李春霞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受害人邱某及其妻子有权要求民事赔偿。

 

我党的一贯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本事件中,却真成了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造成的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气势汹汹的攻击,一言不合的打人,只能带来官逼民反。本是一场邻里之间普通的阳台滴水纠纷,本可以双方当事人友好沟通就能解决,却非要大动干戈,让人痛心。

这次打人事件也从一个层面暴露出一些党员干部与群众脱节,无论从特权还是从经济,小到邻里关系的处理,有些党员干部都是唯自身利益至上,远远走在人民群众前面,这是非常危险的。

看来,毛泽东同志于1957年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在现今社会,仍应该在广大党员干部中进一步深入学习。

列宁认为,在社会主义下,对抗将会消失,矛盾仍将存在。党员干部素质问题对中国社会的影响非常深远。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的相处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如果矛盾处理不当,将会引发更激烈的社会冲突,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

 

免责声明:该自媒体文章由实名作者自行发布(文字、图片、视频等版权内容由作者自行担责),且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 秒送号Miaosong.cn立场,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投诉 · 举报作者与内容]

「作者 · 档案」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0)

相关阅读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