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撤销,你怎么看

号外!号外!两会期间与农民息息相关的大事件新鲜出炉了。
昨天,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该方案提出:

组建农业农村部

不再保留农业部

农业部成立于1949年10月,经历了历次改革:
1949年10月成立农业部,

1970年6月22日中共中央决定撤销农业部、林业部和水产部,设农林部。

1970年农业系统各部委合并,成立农林部时,水产部撤销。

1979年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撤销农林部,分设农业部和林业部。

1982年5月4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农业部、农垦部、国家水产总局合并设立农牧渔业部。

1988年4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农牧渔业部,成立农业部至今。

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涉及到农业部的多项职能。农业部中国渔政2013年与国家海洋局及其中国海监、公安部边防海警、海关总署海上缉私警察的队伍和职责被整合,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

过去,农业部主要拟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负责农村改革试验区相关工作。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职责

本次方案提出,将农业部的职责,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的有关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农业农村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等。

将农业部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

图片来源:人民日报
习大大总书记指出,“办实事重在实效、贵在长效”。农业部解决了许多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坚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在土地承包、提供政策信息服务、新型农民培训、新品种示范推广、改善农村环境等方面为农民办实事,为农业农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得到了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此方案一出,获得了广大网友的点赞好评:

关于组建农业农村部,不再保留农业部你怎么看?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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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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