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清明节、五一假期收费公路免收小客车通行费

就小汽车在今年五一假期期间通行是否免费的问题时,毛健介绍,根据 2012年国务院印发实施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

清明节、五一假期临近,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毛健今日表示,清明节及“五一”假期期间,收费公路对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免收通行费,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

3月2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吴春耕,新闻发言人毛健围绕“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降低交通运输物流成本”介绍有关情况。

就小汽车在今年五一假期期间通行是否免费的问题时,毛健介绍,根据 2012年国务院印发实施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

根据这个文件的精神,马上临近的“清明”以及4天小长假的“五一”期间,收费公路对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免收通行费,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

毛健补充,节日期间,交通运输部将积极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结合本地区近年路网运行监测和统计数据,对易发生拥堵缓行的高速公路路段及收费站进行全面排查和治理,及时发布出行提示信息,强化收费站和服务区管理,加强ETC推广应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节假日期间安全、便捷、舒适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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