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两出租车司机“隔夜酒”被查获

相当多的人或多或少有这样的认识误区,以为饮酒后休息“足够多”的时间后驾车上路不会有“事”,很有可能会事与愿违,一旦被查获,其结果大部分是饮酒后驾驶甚至醉驾。2019年8月5日,两男子因酒后驾驶营运车,被陕西咸阳三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面临罚款5000元+15日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8月5日早7时,闫某某(男,现年48岁,持有A2型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号牌为陕DS0073号出租车从临履大桥南口由南向北行驶,被陕西咸阳三原交警三中队执勤民警查获,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23.8mg/100ml,其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8月5日早7时,三原交警环线中队在南环路查获一辆陕DS0195号出租车,驾驶员:孟某,驾驶证号:6104221982******57,经民警询问,孟某前一晚喝酒宿醉,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62.1mg/ml,其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当得知为此失去赖以生存的“饭碗”时,闫某某、孟某后悔不迭,并表示日后将严格约束自己,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席间贪杯,路上添悲!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因人而异,大量饮酒之后,最安全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在饮酒后一天甚至更长的时间内不碰车,一定要慎之又慎。

免责声明:该自媒体文章由实名作者自行发布(文字、图片、视频等版权内容由作者自行担责),且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 秒送号Miaosong.cn立场,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投诉 · 举报作者与内容]

「作者 · 档案」
宣传正能量 提供更多资讯

  
(0)

相关阅读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