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沈丘法院:法官倾情执结婚约财产案中案

立秋后的中原大地,高温依旧。8月20日上午,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法院执行法官通过事先耐心释法明理,亲临现场执行,不仅顺利执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同时也化解了尚未进入执行程序,因返还彩礼引发的返还嫁妆的另一起纠纷,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彻底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8年3月,赵某与林某经媒人介绍确立了恋爱关系。不久,双方即按照习俗订下婚约,赵某向林某给付彩礼款88000元及其他物品。在随后的共同生活中,由于缺乏感情基础,双方矛盾不断,最后分道扬镳。赵某多次要求林某返还彩礼款无果,遂向沈丘法院提起诉讼。经开庭审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林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赵某彩礼款3.4万元。林某心中意难平,一纸诉状将赵某也告至沈丘法院,要求返还陪送的嫁妆。双方的矛盾再次升级,针锋相对。很快,婚约财产纠纷案判决生效,赵某随即向沈丘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张法官依法向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耐心作工作,让其尽快按照判决履行义务,林某却态度强硬,称赵某不返还嫁妆坚决不退钱,申请人赵某一方同样坚持林某若不退钱,嫁妆坚决不返还的意见。张法官了解了这一情况后,深知双方是因

心结未解而僵持不下,只有通过耐心作通思想工作,两案合并化解才是上策。在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的半月内,张法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释法理,讲情理,劝双方放眼未来,不要隅于眼前。最后,林某感动于法官的执着付出,主动将3.4万元执行款送到了法院。

为了彻底解决解决纠纷,张法官把履行的现场放在了申请人赵某的家中。赵某在领取了3.4万元执行款后,按照判决书的判项将林某的嫁妆全部予以返还。(谢志广 通讯员 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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