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正义提速为百姓解忧兰考法院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改革获得感

1月18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河南兰考法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兰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童作为获奖代表出席会议并上台领奖。

近年来,兰考县人民法院始终立足法院工作本职,以焦裕禄精神为引领,以当事人的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求突破,探索实践求实效,公平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不断提升,司法改革获得感不断增强。兰考法院的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实现了“让正义提速、为百姓解忧”,得到最高法的认可和人民群众的点赞。

创新“两个一站式”服务,处处彰显利民便民为民

人民群众打官司,最怕的是磨破嘴、跑断腿,进了法院像进了迷宫,对此,兰考县法院把原立案庭进行综合改造升级,打造了面积约1100平方米的一站式、多功能、门诊式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科学规划服务中心窗口功能,合理安排布局,各功能分区、窗口单位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立案、送达、保全、审判、执行等诉讼程序均在诉讼服务中心高效运转,人民群众在这里可以实现70%的案件一站式办结。

为满足当事人多元化司法需求,兰考县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案件自助立案、查询系统,引进自助取号、排号、立案人脸识别等电子设备,畅通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安排专人负责网上立案和网上缴费,协助当事人办理跨域立案和自助立案,实现诉讼服务中心全程多媒体引导,提高科学化、集约化的诉讼服务水平。

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设立诉调对接中心,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自觉融入基层解纷网络建设,与全县16个乡镇基层调解组织对接,同时,引入人民调解员、律师等参与调解,专门聘请退休老法官,从事诉前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的,依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及时、当场予以立案,转入诉讼程序。

扭转观念统一思想,案结事了解纠纷

人民群众打官司,要的不是裁判文书,而是真金白银,是权利的及时高效兑现。兰考县法院逐步扭转审判法官不关注财产保全及执行的思维定势,充分认识到审执分离不等于审执隔离,执行相当于1,判决相当0,没有强力、有效地执行,我们的法律文书就成了白条,我们的司法公信和权威将无从谈起。大家的思想逐渐统一起来,坚持“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将“事了”前置,以“案结”为本,确保案件执结贯彻立审执等各个阶段,力求实现纠纷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矛盾化解的社会效果双赢。

把当庭清结、自动履行作为审判团队的日常工作,纳入员额法官考核,作为法官晋升、选升依据,做好判后跟踪服务,引导当事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力求实现矛盾纠纷在当前阶段的高效、彻底化解,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负担。2019年,我院共有当庭清结、自动履行案件1183件,占有给付义务的民事案件的35.42%,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72.03%,涉案标的7572.68万元。

案件繁简分流转化,公平正义提速

案件办理流程复杂、用时过长,是当事人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此,兰考县法院从源头抓起,打破传统立案、分案、排期开庭工作模式,成立速裁庭和速裁团队,科学划分、动态掌握繁简分流标准,有效化解人案矛盾,提高审判效率。

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三个速裁庭,速裁庭是案件繁简分流的窗口单位,负责本庭案件的送达、审理、保全和执行等工作,立审执得以充分融合联动。配齐配强速裁庭人员和设备,三个速裁庭配置了36名人员,其中员额法官9人,6部办案车辆。

当事人在登记立案前,导诉员将其引导至员额法官诉前服务窗口,对案件胜负结果初步预判,并将预判结果告知当事人,并指导当事人通过法院内部审判流程案件类推系统查询类案结果,预判结果仅作为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的一种形式,不作为立案的依据;登记立案后,即有法官询问案情,了解被告的财产线索,与此同时,法官第一次见到被告时就立即制作笔录,把“简单”案件的证据第一时间固定下来,严防当事人在事后混淆是非,增加案外因素“和稀泥”,导致简单案件“复杂化”。制作询问笔录后,法官对案情有了基本判断,全面“把脉”案件的难易程度,进而进行科学合理的案件繁简分流。针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由速裁庭简化审理;对于事实不清、双方争议较大的案件,交由三个专业化审判团队审理,实现了“繁简分流、轻重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2019年,速裁庭共审结案件2357件,调撤率71.19%,速裁法官人均结案平均用时28天,70%的案件在速裁庭得以审结和执结。

用足用活财产保全,突出保证案件实效

财产保全最大的好处就是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权利。兰考县法院始终把财产保全作为“一把手工程”,贯穿立案、审理、执行全过程,实现了以保全促调解、促和解、促审判、促执行,从源头上化解纠纷。

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财产保全及财产保全担保窗口,一站式办理财产保全事宜。当事人立案后,法官征求当事人意见是否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保全的案件可以当即办理保全手续。对保全不了解的,解释引导当事人进行保全。在审理阶段,法官秉承“案结事了”办案思维,发现财产线索的,可以引导原告及时保全,有效减少了生效裁判案件转为执行案件的可能。同时,灵活运用财产保全措施,破解未登记财产难寻的难题。一方面,深入实地查寻,对大型农机具等生产生活资料采取“活封”,做到天理国法人情的统一,还形成社会舆论的压力,迫使其主动履行;另一方面,依法扩大查控范围,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如无财产能力的家庭成员名下。2019年,共办结财产保全案件2231件,保全到位标的额9.15亿元,查封、扣押车辆769辆、房产307套、查封未登记财产1570多件。5.2%的案件未进入诉讼程序得以化解,31.7%的执行案件得到了及时清结。

构建“立审执”联动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

长期以来,立案、审判、执行不能有效衔接,相互推诿扯皮,矛盾不能有效化解,极大影响了执行案件质效,人民群众对此极度不满,为此,兰考县法院探索实行“立审执”联动工作机制,实现立审执各阶段工作的无缝对接、高效运行,有效缩短案件执行周期,提升了执行案件质量。

切实解决执行难不能靠执行局单打独斗。我们树立执行工作“一盘棋”思想,把优秀执行员前移到三个速裁庭,下沉到四个基层法庭,速裁庭和基层法庭负责各自审理案件的执行工作,形成庭室内部立审执联动,就地、及时、高效化解矛盾,大量社会矛盾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将执行局的三个执行团队与三个专业化审判团队实现充分对接、融合,全院基本形成了全员搞执行的工作格局,极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执行案件同期下降13.24%。

创新实行错时执行、领导带队执行、集中执行、悬赏执行、内部提级执行及执行“110”和“公诉+自诉”等执行工作措施。2019年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2406件,执结2139件,执结率89%,实际执结率69%,执行到位标的1.51亿元。2019年1月,兰考县法院顺利通过“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验收,执行质效位居河南省164个基层法院第一名。(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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