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男童当街命殒  “狗谋杀”再度上演  你为什么养狗?

现如今,身边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以至于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迎头撞上一些虎视眈眈的狗。但小编实在想不出在熙熙攘攘川流不息的现代都市生活中,人们为什么养狗?养狗的社会意义又在哪里?虽然小编也曾经养过多条爱犬,但那是在“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的乡下老家,养狗是为了看家护院。而且那时一个村子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狗,但也从没听说过狗伤人,甚至咬死人的事情发生。然而如今,社会已经进入到数字化信息化的时代了,倒是不断有恶狗伤人,甚至撕咬致人丧命的事件发生。每每听闻这种惨剧发生,心里就感到一种悲凉!在艰难的日常生活中挣扎的现代人,为什么还要时时堤防着恶狗的攻击和伤害?究竟是谁在容忍甚至纵容狗向人发起攻击?

在刚刚过去的11月19日,浙江杭州萧山区一位一初二女生,因为被一只流浪狗所伤,感染狂犬病。最终症状无法控制,不幸撒手人寰。花一样的年纪就这样被一只恶狗掠夺了!然而,事件才刚刚过去不到一个月。12月15日,河南鹤壁市山城区就再次发生恶狗咬死3岁女童的恶性事件。这还仅仅是被媒体披露的新闻事件,而那些不被人知的狗伤人事件几乎每天都在发生着。

12月15日下午五点左右,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后柳江村3岁男童小宇的母亲发现孩子不见后,就在村子里到处叫喊着寻找,一名村民告诉她,有个孩子被狗咬伤了,小宇母亲听说后赶紧跑过去,就看见儿子小宇的一只运动鞋,落在地上,旁边还有一滩血迹。孩子躺在地上已经没有反应,当地120赶来后,确认小宇已经失去生命体征。

“我儿子的头皮、脸上、喉咙都布满了伤口。”看着昔日活蹦乱跳的小宇直挺挺地躺在地上,母亲悲恸欲绝当场崩溃。孩子的脸色黑青,头皮、胳膊、脸和喉咙处全都布满了牙齿的贯穿伤,地上洒落着大片血迹,任她怎么呼喊儿子都没有了反应。血淋淋的悲剧不但使一个家庭陷入灾难,也再一次深深地震动了这个社会!狗患何时能除?我们难道眼睁睁地看着恶狗伤人的悲剧,一次次地在我们的面前重复上演吗?

说实话,看到这样一个在现代文明社会本不应该发生的惨剧,心里特别的拥堵。这比人与人之间直接的谋杀和杀戮更加‌残酷和血腥,也更加让一个正常的人难以接受!狗不是高等动物,在人类的眼里,狗就是一种工具,是一个被赋予了灵性的杀人武器,是一把匕首,也是一把枪械。在历次的人类战争中,从来都不缺乏狗的身影,狗一直被人利用,充当着杀人的兵器。从这一个意义上来说,我们不能粗暴地把任何一次狗对人类所发起的致命攻击都视为一次例外而草草了事,尤其在当今这个文明社会。

我们同样不会忘记2019年11月那血腥的一幕。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崔古庄村一名9岁女童童玲玲在上学路上,被两只突然扑来的恶犬撕咬并进行拖拽,最终导致惨死的悲剧。狗是具有攻击性的恶性动物,而且本身携带有狂犬病毒,这一点世人皆知。而养狗不栓绳,遛狗不限制,则无疑等同于“谋杀”,至少是恶意危害他人生命安全。仅这一点,依据《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立法精神和相关条款,就是要负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

我们有必要再一次强调:人类对狗的偏爱显然已经超越了正常的伦理范畴,超越了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我们的职能部门和执法机关对养狗人的放纵和宽容态度也超越了一个法制社会最起码的平衡点。对于任何一项有可能给人类自身带来安全隐患,和可以预知的对人民生命健康及公共安全造成威胁之爱好的放纵和绥靖,都是有违民生理念和法制理念的,甚至是对国家和社会的犯罪。譬如赌博、卖淫嫖娼、侮辱虐待、诈骗等等。

养狗之于今天社会,很明显已经弊大于利!已经严重构成l了对于人民生命安全的威胁因素之一。从另一方面说,狗只是一个工具,而且是像任何其它凶器一样,是受人操纵的工具。如果我们纵容狗攻击人的行为肆意蔓延,而其控制者又不接受任何法律的制裁,这将是一个极其危险的暗示和诱导行为。那就意味着,以后犯罪分子都可以利用狗,或者其它什么动物实施犯罪、戕杀人命,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而更重要的是,推而广之,任何一件谋杀案,都可以将法律责任归咎于致命的凶器上,而驱使和作用于凶器的嫌疑人将不再承担法律后果。因为受害者是被凶器致死的吗!并不是人。就像本文中的这个3岁男童,是被狗咬死的,人也是可以免责的。想想,如果如此逻辑的去放纵和宽恕恶狗伤人,就让人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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