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湘春路527号「最牛钉子户」屹立12年终被拆户主获赔350万元

湖南省长沙市湘春路527号的住房,于2009年被当局列入拆迁范围,但因户主不同意拆迁标准,这处住房在此「坚守」了12年,被誉为「最牛钉子户」。

据称,周二(5日),经过友好协商,户主同意以35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价格拆除「最牛钉子户」。
湖南省长沙市湘春路527号「最牛钉子户」屹立12年终被拆户主获赔350万元
当日下午3时许,挖掘机来到湘春路527号前,对房屋进行拆除工作,5时左右房屋基本拆完。

据介绍,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于2009年被当局征地,需要被拆除,但户主当时并不同意拆迁标准。50岁的户主一直未婚,为了防止被偷拆,装了18个闭路电视对自家老屋全方位监控;还喂了3条狼狗和1条藏獒,分布在各个楼层。户主还和哥哥两人24小时值班守护老屋。

当局今次就在之前基础上每平方米加上2000元的标准征收,依旧按照正常拆迁标准给予补偿,以后这块地将作为城市绿地使用。

(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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