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反杀案”:能否定性正当防卫?法律上有哪两个不利因素?

就目前来说,人们想象中的正当防卫,并未获得警方的认可,这其实是意料之中的事,因为警方办案凭的是证据链条的完整性,而不能凭除此以外的任何先入为主,或条件不相同的案例结果,当然,更不可能凭经验断定一切。

——“河北反杀案”与“昆山反杀案”,在法律解读上有何本质不同?

文/马进彪

近日,河北涞源的一起反杀案引起舆论广泛关注。2018年,小雷追求女大学生小菲被拒后,夜间持刀和甩棍翻进她家,击伤小菲及母亲腹部和手部,混乱搏斗后小雷死亡。小菲和父母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拘,目前小菲已被取保。目前,正当防卫未获警方认可。律师称,小菲父母3人为特殊防卫,不应追究刑责。(新浪新闻1月20日)

2019012016443842

从后续的深度报道可以看出,小雷追求女学生小菲未果,数次骚扰甚至尾随其到学校、涞源老家,去年7月11日晚,持刀翻墙入户,在小菲老家院中与一家人发生肢体冲突被反杀。

多位村民向记者证实小雷屡次骚扰,称小菲一家都很老实,“你不杀他,他就杀你家,有什么办法?”提起当晚,小菲仍心有余悸,“如果我们当时没有反击,你想想会发生什么”。

因而从现有情况来看,仅凭小雷持刀入室来说,就已构成了法律上的主观故意预谋杀人之嫌,同时,小雷又是先动刀捅人,捅伤了小菲及母亲腹部和手部。

2019012016445655

所以,如果分前段与后段来说,尽管小雷持刀入室从法律上说并不一定就能构成实质性的杀人,但是,从动刀捅人的那一刻起,后面发生的一切就构成了前段原因的结果。

而从这个角度来说,小雷持刀入室也就坐实了主观故意预谋杀人的性质,此时已不是“主观故意之嫌”,而这是主观故意的实施,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法律认定所需要的必然转折点,它构成了法律认定时必要的前后呼应链接。

自从昆山反杀案以及另外几起反杀案被顺利坐实之后,社会产生了这样的认识:凡是先动杀机的一方,一定不占理,从而如果被另一方所杀,那么另一方则一定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2019012016451569

从一般角度来说,这样的认为是有道理的,也是法律案例所示意的方向。但河北涞源的这起案件却与昆山等反杀案有所不同。因为昆山等反杀案的现场,都有着诸多非亲属人员的目睹,并且有着有力的视频依据,而将这些依据合在一起,则很容易证明反杀案认定所需要的一切法律条件。

但是,河北涞源这起案件,却不具备这么多有利条件。首先,案发之时,除了死者以外,都是小菲的家人,并且是小菲的最至亲的人,即她的父母,而从这种身份关系上来说,还不具备佐证性,其次,在案发的时候,也并没有视频之类的证据,而从证据链的构成来说,在法律上显然还没有构成有效闭合,而这,正是对小菲一家不利的方面。

所以,就目前来说,人们想象中的正当防卫,并未获得警方的认可,这其实是意料之中的事,因为警方办案凭的是证据链条的完整性,而不能凭除此以外的任何先入为主,或条件不相同的案例结果,当然,更不可能凭经验断定一切。

2019012016453517

因此,对于这起案件来说,尽管人们希望它能成为正当防卫的反杀案,但这必须要有法律程序的定性过程,以及获得更多有效有力的证据,而这一切的促成,在这起案件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因为在场的人,只有小菲及父母,而在这种亲属关系上,即使是最简单的法律因果关系,也需要额外再加上更多的证明过程,涉及的采证程序也会更加复杂繁多,而这,也是法律严谨性的根本所在。

简单地说,就是警方在向小菲及父母获取一切细节信息后,必须还要有一个排除性的证明过程,即在法理上,一定要排除“攻守同盟”的可能性,而这个过程,时间上可能会长一些。

因此,这起案子是否能够顺利定性为正当防卫,其实还是存在着两个对小菲一家不利的因素,一是现场没有亲属以外的目击者,二是没有可供参考的视频依据。

免责声明:该自媒体文章由实名作者自行发布(文字、图片、视频等版权内容由作者自行担责),且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 秒送号Miaosong.cn立场,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投诉 · 举报作者与内容]

「作者 · 档案」
新锐观点、理性思考、热点冷评。

  
(0)

相关阅读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