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人笔记《虫鸣漫录》记山东命案三则

一、山东济河民

山东济河民甲与乙涉讼,乙不胜甲,从而夸耀之。乙愈恚,思刺刃而甘心焉。会甲扫墓,全家俱出,只留幼女守舍。女胆怯约邻女为伴。夜半,乙抽刃踰垣入。先杀邻女,甲女骇而奔。乙追杀之,复收其金资而去。
甲归察其形,以为盗也,鸣官,悬重赏,追捕无迹。事久渐怠,亦姑置之。十余年,乙醉后闲谈,人话及甲女杀,久不获盗事。乙曰:“非盗杀之,乃我为之耳。”人曰:“尔醉耶,何颠倒若是。”乙正色曰:“女实我杀。”备述其故,且言杀时情状,悉与甲报相合,乃执之送官,追赃论抵焉。
————————————————
二、山东文登当铺

山东文登县有典肆(当铺)。夜半贼穴壁,先伸两足入探,肆伙故未寝,遽持之(不敢动),不得出。(肆主)令人执炬,绕出墙外观之,则贼头已割去。鸣官,官利其富,谓为擅杀,乃尽拘肆中人监禁。而饬役十余人,代为守肆。三日后,贼大至,尽杀役,不取一物而去。盖贼来报复,不知所杀之非肆中人也。其穴墙之贼,乃同伙自割其头,恐人识面,而物色之耳。
初,肆人被拘颇怨令,役奉命守肆颇德令。及被杀,而肆人又甚感令。可见塞公失马得马,祸福非能逆睹也。

——————————-
三、山东廪生私情致命案

王通甫明府言,山东廪生某,素佻达,与表妹有私,人不知也。表妹父叔同胞,其祖又纳妾生一子。家故富。早时两兄眈眈视弟,因而祖父亦与父叔不睦。会妹远嫁,廪生暌隔数年,无由相聚。
庶叔(妾子)年稍长,祖为毕姻,诸亲咸集。廪生伺于门,表妹乘车至。彼此如渴骥奔泉,入户稍寒温,即携手至柴室狎亵。情急忘闭门,适庶叔如厕,突然遇见,恐其洩也,以带勒毙之,埋于积柴中。二人仍逐伴笑语,扬扬如无事。迨彩舆(新娘子)至门,遍索新郎不得,合家大噪,远近寻觅。廪生与表妹亦张皇失措。昕夕搜求,数日无耗。久之,秽气渐出,得尸于柴内。颈有绳痕,疑两兄谋弟。其父亦述其平时阋墙状,乃缚以鸣官。穷治经年,五毒备至(严刑逼供),已诬服矣。
新令尹至,阅供招而疑之。以为两兄谋弟,何时不可,奚必待新婚,众亲毕集时,且不于暮夜而于白昼,必有别情,非细鞫虑,致冤抑乃大。索是日贺喜者,隔别研讯。有一邻人业圬者(泥瓦匠),最后来贺,询其因何迟至。以早见代人检屋漏对。询屋上望见是家否?曰:望见。询尔望时,有所见否?曰:“见某廪生与新郎侄女携手入柴屋,意甚相暱(亲热)。随见新郎执纸过柴屋门而登厕,我适整瓦毕,遂下屋易衣称贺,他无所见也。”官曰:得之矣。遂拘廪生及表妹,一讯而服,乃置之法,而释其两兄,合邑称神君焉。

免责声明:该自媒体文章由实名作者自行发布(文字、图片、视频等版权内容由作者自行担责),且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 秒送号Miaosong.cn立场,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投诉 · 举报作者与内容]

「作者 · 档案」
学习历史人文古籍,提高个人文化素养。

  
(0)

相关阅读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