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文学平台换约风波,全世界原作是如何维权的?

中国大陆多名网路小说作家于2020年5月5日发起「五五断更节」,用停止更新(连载)一天来抗议网路平台方「阅文集团」的新合约。阅文集团也于5月6日举办「作家恳谈会」,表示作家应有的权利都会在合约里,过去所遗留的问题也会改善。
中国网络文学平台换约风波,全世界原作是如何维权的?
其实,故事原作者和出版、平台或是改编方等等的权利谈判,全世界都在发生。但是原作者势单力孤,除非组成工会一类的组织,否则在谈判上往往讨不了好。

日本电影热卖近60亿日圆但原作仅拿百万

2012年的日本电影《罗马浴场》改编自同名漫画,故事讲述罗马时代的建筑师穿越到现代日本,在现代科技下激发出新的浴场建造灵感的喜剧故事。漫画卷卷销量都破百万,电影也找来日本一线明星阿部宽、上户彩主演,仅日本票房就有59.8亿日元(约合5,600万美元)。

但《罗马浴场》原作者山崎麻里却于2013年2月上节目爆料表示,虽然许多人都觉得电影红了原作应该赚很大,但其实是出版社某一天突然给她100万日元,说这是改编电影的权利金,之后就没有下文了,甚至就连上节目宣传电影的行程都是自费的。

类似的事情在日本屡见不鲜,2004年的日本电影《海猿》同样是改编自漫画,票房虽达17亿日元,但漫画原作也仅在一开始拿到250万日元作为权利金。

这是因为,日本漫画家在最开始与出版社定的合约中,就包含了所有改编作品的权利,所以出版社可以自行与有意进行改编的对象谈判,等到谈成后再给付作者一定的权利金(称为作品使用费),以改编电影的行情来说,约是100万日圆至200万日圆间。

山崎麻里上节目爆料后一个月,《罗马浴场》的连载也随即结束,外界多认为与电影产生的纠纷此有关。佐藤秀峰则更进一步,自行寻找法律事务所的协助,跳过出版社直接与电影方谈判,在《海猿3》拿到了10倍的2,500万日元权利金。

波兰小说一度卖断给游戏商后反悔重新谈判

另一个例子是波兰的国宝级作家安杰伊·萨普科夫斯基的《猎魔人(The Witcher)》,于2000年有游戏公司提出改编为电脑游戏《巫师(The Witcher)》,但由于当时安杰伊对改编游戏并不看好,因此拒绝了游戏公司提出的分成的协议,将权利一次卖断,同时也不会参与开发项目。

没想到,《巫师》和续作越卖越好,于2019年时全系列已经卖出5,000万套,甚至被当做国宝送给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安杰伊悔不当初,于2018年委任律师向游戏公司提出索赔,主张当初只卖出一部游戏的改编权,并不包括续作的改编权,因此续作的利润分红应该重新讨论。

最终双方在2019年底达成和解,和解条件包括一笔保密的金额,以及未来相关改编的咨询权。事实上,波兰知识产权法中有规定,当原作者获得的收益和授权方差异过大的时候,作者的确可以要求追加报酬,这是为了保障原作的特别条款,而不将授权当做是单纯的买卖交易。只不过,由于这个款项一般认为仅用于书籍,法院是否认同适用于游戏仍未可知,因此双方于法庭外和解,可能是最合理的判断。

合约未涵盖部分时应视同未授权

在阅文集团的换约风波中,平台方和原作方是否是「雇佣关系」便是一例,如果是雇佣关系,则员工的产出应该属于公司所有,也就是平台方将拥有作者的版权,这种纠纷摩擦在美国也经历过,至今法庭仍然莫衷一是,倾向于从个案中去判断。

但是,正由于原作者往往是个体户,很难与家大业大的出版社或是电影公司进行对等谈判,有些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就规定,如果授权合约中有含糊不明的部份,将直接视同未授权,就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原作者,同时也是保障未来所有潜在的智慧产出了。

撰文:袁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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