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公开征求意见强化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措施

1月20日,中国央行网站显示,为防范支付风险,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央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

《经济参考报》1月21日报道,《条例》鼓励开放与竞争的原则,从机构准入退出、业务规则等方面,建立完善的市场化机制。同时,《条例》强化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措施,明确界定相关市场范围以及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中国央行公开征求意见强化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措施

防范支付领域金融风险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重要一环。2010年6月,中国央行制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奠定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简称支付机构)监管基础。中国央行表示,近年来,支付服务市场快速发展,创新层出不穷,风险复杂多变,机构退出和处置面临新的要求。迫切需要加快推动出台《条例》,提升支付机构监管法律层级,进一步规范支付机构合规经营。

具体来看,《条例》坚持功能监管的理念。强调同样的业务遵守相同的规则,避免监管套利和监管空白。同时,坚持机构监管与业务监管相结合。按照「先证后照」原则,对支付机构实施机构监管,同时对支付机构业务经营、关联交易等实施全方位监管。此外,坚持穿透式监管。加强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准入和变更的监管。

《条例》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丰富监管手段。其中明确,强化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措施,明确界定相关市场范围以及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根据《条例》,有「一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等情形的,中国央行可以商请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审查支付机构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免责声明:该自媒体文章由实名作者自行发布(文字、图片、视频等版权内容由作者自行担责),且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 秒送号Miaosong.cn立场,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投诉 · 举报作者与内容]

「作者 · 档案」
提供最新、最快、最热的各种热点资讯阅读分享,欢迎大家关注!

  
(0)

相关阅读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