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老赖”隐瞒资产不上报 拘留所里忙还钱

人民法治网讯(冯鲲鹏 通讯员 陈戈 赵现伟)2019年5月21日,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经过近四天的调解工作,被司法拘留的“老赖”终于履行了判决规定的法律义务。

2018年11月,漯河市民刘某因拖欠货款合同纠纷被原告漯河某建材公司诉至法院。12月,该案经法院依法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2019年1月30日之前付清原告货款共计人民币37万元,如被告没有按约定时间付清,则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刘某以37万元为基数,支付违约金。后因刘某到期未按期履行,申请执行人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先后给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并查封了其一辆汽车。期间,执行法官多次和被执行人刘某沟通,但刘某向法院隐瞒财产。

2019年5月17日,执行干警再次将刘某传唤至法院,刘某仍心存侥幸,企图规避执行,拒不履行。在多次做工作无效的情况下,执行法官依法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刘某被拘留期间,执行法官调查走访了刘某的财产和生意上的关系人。经调查:刘某的汽车是2018年初现金购买;2019年以来,其账户上与多名关系人有生意来往。走访中,刘某的账户关系人反映,刘某应该还有生意在外地,并且经常外出从事商业活动。这些问题调查清楚后,执行干警利用拘留所提供的调解室开展了执行调解。刚开始,刘某还是认为拘留十五天,出去了再说。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了法律教育,讲解拒执罪的条件,刘某感到压力十分大。最后主动要求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案得以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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