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互打掩护,精心设计,结果难逃法网恢恢”

人民法治网讯(赵要伟 通讯员 黄珂)“我的支付宝里突然少了3200元!”近日,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城关镇辖区居民刘某报案称:自己的支付宝被人转走了3200元。经民警细细询问刘某回忆,当天自己在宜阳县汽车站对面的艾莱网吧上网时,曾有两名20岁左右的年轻人,借用过自己的手机。

民警刘超超、张宁立即展开侦查,通过支付宝终端查询,民警锁定了的其中一名嫌疑人的身份——曲某浩(洛宁县人)。又通过嫌疑人的行动轨迹,调取到了嫌疑人在多处视频监控。民警刘超超随即将视频监控提供给受害人,经辨认,确实刘某是当天借用其手机的年轻人。

经初步侦查,涉案三人均不是宜阳当地人,可能是流窜作案。经民警分析研判得知,三名嫌疑人近日多次活动在偃师网吧附近。6月3日下午,办案民警刘超超、张学营带领辅警张润发、苗帅阳等5人,赶赴偃师蹲点抓捕。根据可靠信息,民警刘超超一行人对偃师市区内三十余家网吧逐一进行排查,最终在偃师市某网吧一举将3名嫌疑人抓获。

刘某(17岁,夏邑县人)、曲某(16岁,洛宁县人)、孙某(15岁,灵宝人),均辍学无业,在网上玩游戏认识。因手头缺钱花,三人一拍即合、铤而走险,动歪脑筋打起了骗取他人钱财的主意。经讯问,通常作案手段如下:在网吧中寻找目标受害人,故作可怜,谎称自己的手机没有电急需用钱,想借用他人手机打电话并让“朋友”转钱给自己,10—20元不等。一旦受害人收到了嫌疑人“朋友”的钱,嫌疑人就立马改口说:算了,钱太少了,不要了,麻烦你把钱再转给“朋友”吧。在受害人操作支付宝之余,嫌疑人有意偷窥支付宝密码。随后,再次以向朋友借钱的名义,借用受害人手机趁机将支付宝中的钱转走。

据三名嫌疑人交代,他们寻找的下手目标,多是网吧专心打游戏的人,相对防范意识不强。经审讯,三人供述合伙作案至少6起,涉案金额2万余元,目前涉及偃师的5起案件已经串并。截止6月5日下午15时,嫌疑人刘某、曲某已被刑事拘留,孙某因不满16周岁,处以15天行政拘留(不执行),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再次提醒:一定要妥善保管支付宝、微信密码,借给他人手机,一定要保持手机不能脱离视线,防止密码泄露给自己带来不必要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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