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55773536.2元,这就是打击商标侵权的力度!

5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18年度商标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北京直信立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苹果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江苏凯蒂食品有限公司擅自使用英国国旗案、深圳市新丽手袋有限公司侵犯“美团外卖”等10起商标侵权案入选。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起商标侵权案,赔偿金额高达55773536.20元,成为近20年最大商标侵权案。

近20年最大商标侵权案

被称为“鬼冢虎”的运动品牌“Tiger”是很多潮男的心头好,品牌火爆,竟有不法商家盯上了这个市场,打起擦边球。

北京宏源利得商贸有限公司作为供货商,其经营销售的运动鞋所使用的标识与株士会社爱世克私的“Tiger”等注册商标构成近似,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2018 年1月9日,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简称“丰台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北京木樨园特别特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的经营点销售的运动鞋涉嫌侵犯株式会社爱世克私“Tiger”等系列商标专用权,供货商为北京宏源利得商贸有限公司。

经查,当事人宏源利得公司与泉州艾诗克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简称“艾诗克诗公司”)签订加盟合同,代理销售亚瑟斯虎牌运动鞋。 在亚瑟斯虎牌运动鞋舌带带有的标识与株式会社爱世克私的第6936142号商标的图形近似;部分鞋外侧带有的变形井字图形标识,与株式会社爱世克私注册的第21966294号和第21684973号图形商标构成近似。

在案件调查中,当事人主张自己不知道涉案品牌鞋是侵权商品,应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免除责任。执法人员通过企业登记信息比对,发现当事人与艾诗克诗公司存在重大关联,股东之间交叉任职,且艾诗克诗公司曾申请注册与权利人“鬼冢虎”商标近似的商标,被商标局驳回,因此当事人主观上存在明知应知情形,不能免除责任。

经查,当事人将亚瑟斯虎品牌鞋提供给15个经营主体对外销售,共收取货款 6144646.64元。上述15个经营主体及当事人库存16277双鞋。按照当事人已售出鞋的实际平均销售价格每双307.80元计算,上述库存鞋共价值 5010060.60元,违法经营额达11154707.24元。丰台分局依法认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侵权行为,并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鞋6687双,并处罚款 55773536.20 元。

该案意义

该案是原北京市工商系统20年来查办的涉案金额最高的商标侵权案件,被中央电视台等90余家媒体报道,产生重大影响。办案机关以检查终端销售商为切入点,深入追查侵权商品来源,除对销售商和经销商的侵权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外,还在案后将相关案件线索移送生产商所在地执法监管部门,体现出商标行政保护全链条打击侵权行为的特点。该案的查处有效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小编总结

随着“双创”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在企业中的价值占比越来越重要,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的灵魂所在,是企业品牌的象征。

而市场激烈的竞争,使得一些商家企图不劳而获,想出千奇百怪的招式“傍名牌”蹭热度,以谋取不法利益,这也就导致市场上的商标侵权、近似案件频发。

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不仅仅损害了商标专用权人的利益,更是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以次充好,对企业来说不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更是缺乏诚信的态度,更甚者是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

针对商标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不断变换和翻新,立法部门、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也在不断的与时俱进,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增强执法力度,以保障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小编也要呼吁大家,一旦发现侵权他人商标、假冒注册商标等侵权行为,注意搜集证据,及时举报。

面对上述“鬼冢虎”侵权注册商标行为的高额赔偿,正在侵权他人注册商标或正打算侵权他人注册商标的你,这个巨额代价,你承受的起吗?

企业想要稳步向上发展,凭侵犯他人注册商标肯定行不通的,还是需要拥有独属于自己品牌的商标,用心经营,才有望拥有一片坦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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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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