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职业化、规范化与市场关系的思考

成都安蓉利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杨学斌

摘 要:保安服务职业化、规范化,是保安服务企业自身经营发展的人才战略要求;是实现以安全为核心的保安服务产品质量的技术保障;也是保安服务客户重要的基本需求之一;是现代社会安全管理乃至国家治理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和迫切需求。《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07年1月施行标志着我国保安职业化开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现行法规、政策框架内,在市场竞争、博弈过程中,如何加快和实现职业化、规范化,政府及相关部门、保安行业协会、保安服务企业从业人员以及保安服务客户都在积极思考、研究、探讨和尝试。

保安服务企业为适应巨大的、不断发展的保安服务市场需求,不断的自我发展转型,自主或被迫培养、吸收专业保安人员。从单一的人防发展到利用新的技术和高科技设备、设施提供系统的、个性化的安全防范服务。从社会发展角度来看,保安服务需求者(买方)与保安服务提供者(卖方)都围绕“人•安全”这个核心要素不断展开博弈和对策。这对保安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提出新的要求。2006年6月,公安部颁发《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2007年1月《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颁布实施,《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 (2014年修订)》(下称《职业标准》)标志着我国保安服务正式进入职业化、规范化进程。目前我国保安服务行业职业化的现状与《职业标准》之间存在一定差距 ,市场规范程度,同行业良性竞争不尽人意,如何依据现行的法规、制度、标准弥补保安队伍建设和保安行业发展过程中的低水平竞争、发展后劲不足。本文从职业化、规范化与市场化的关系入手就此展开讨论 。

一、保安服务职业化、规范化,保安服务企业应当作为经营发展的根本战略来谋划

保安服务市场很大,保安服务企业很多,行业发展很快,这是行业乃至社会的共识。如何占领市场,靠的是保安服务企业自身的实力,其核心是企业拥有相应优秀的专业保安服务管理人员。但现实并非如此,部分企业一直在低水平运转的原因:一是“中间人策略”,把抢占、运作市场资源作为主要方略;二是“游击队”策略,靠潜规则在市场赚取快钱、热钱。除企业决策者管理理念和区域差异外,无一例外的是没有培训、培养专业团队的各项投入,保守的保持着小作坊式的经营模式,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没有错,但在市场环境中自然退化现象严重。职业化、规范化可望不可及,无法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反而怨天尤人。作为保安服务公司要先解决自身存在的不足。

(一)思想观念要转变。

现有的保安服务企业绝大多数是以人力防范为主,管理者的思想观念和经营理念决定着其本身的经营发展,思想观念是否与时俱进,是否有前瞻性,对于企业甚至行业至关重要。现阶段要适应整合转型的市场发展需要,改变保安是理念与定位落后,服务范围不广、品质不高;现有安保企业提供的服务集中于巡逻、门卫、守护、押运和技防(主要是视频监控)等基础的门类,对于安保服务外包、违法犯罪协助预防、安全风险评估等较技术和附加值较高的服务范围涉及较少;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等现状,首先要调整经营管理思路,企业领导者和管理人员要与时俱进,熟悉了解国内外保安服务发展新趋势,学习掌握新知识,借鉴国际、国内先进同行的技术、理念,逐步实现由规模型向效益型转变,由大变强。

(二)人才储备是关键

对人力防范为主的保安服务公司来讲,我国的安保业一直承担着吸纳大量的就业人口,特别是低端劳动力的社会功能;受行业培训、认证、晋升等职业化不够的影响,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在其从事保安服务之后难以得到根本提升,社会对该职业的认可度不高。形成这样的现象的因素很多,其中对保安服务企业来说,有部分是可以把握的。服务行业竞争的核心要素是“人”,一是结合现行法规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用人机制和利益分配制度,为热衷于保安事业的各层次各类人才提供平等竞争就业择岗的环境;二是可以实现保安服务劳动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配置, 使其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实现吸纳人才、善用人才的聚才纳贤目标,并使保安服务行业迈向职业化轨道;三是促进保安服务企业的从业人员主动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 使保安服务业建设从入口处就提高档次,将企业用人从一般性招聘转为依靠素质、依靠科学统一的标准竞岗,达到能使想在保安服务行业展现才华的人员尽快就业和稳定就业, 进而实现保安员职业化的目的。

(三)结合实际,充分调整和利用企业和市场资源,早布局,早受益。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推进,市场的开放,新的技术、理念的应用,新资本的融入,保安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已经势在必行。如何迎接这一挑战?如何抓住这一机遇?对于大多数保安服务企业来讲,只有面向市场,顺应发展趋势,占领新的职业化、规范化、技术型保安服务市场高地。单就“保安服务”来说,按现在的解释和理解,就是提供“安全防范”服务。对提供者而言,它是一种无形的确有现实存在的商业产品;对被服务者来讲,服务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建立在客观条件上的主观感受或感官体验。有服务不一定就安全,要安全就一定需要专业的安全防范服务。因而合格的保安服务产品输出,或有品质保障的安全防范服务体验需要专业的安全防范技能、知识支撑,需要系统的、全面的管理体系支持。这是保安服务职业化、规范化的原动力,也是保安服务企业适应市场竞争,融合到社会管理体系中发挥社会价值、取得经济利润的必由之路。实现早布局,一是注重引入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控制好经济风险和管理风险成本,积极利用现有的市场资源,整合内部各项制度,为研究对策吸纳和培养专业人才;二是利用现有的项目资源,研究推广新技术应用,更科学、更合理的升级改造服务方案,争取开创出有附加值的职业化服务模式,形成品牌效应。三是把员工的前途和企业的发展紧密的联系起来,给员工创造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的空间和时间。从几家知名招聘网站上可以看到,大量的招聘一般保安工作人员的时间为要求每天工作12小时,主管(队长)级别的要求工作26天以上。随着不断发展竞争,保安服务企业的利润,最终或大部分将来自专业高效的管理及系统的新技术应用。利用保安服务市场整合转型期和保安职业化推进关键窗口期,改变以往“占山头、打游击”的策略,将企业和团队打造成“专于业、精于技”的高效率服务团队,就能更好的抢占保安服务市场先机。

二、保安服务职业化、规范化,需要政府或国家从法制层面完善保安服务业制度。

2006年6月,公安部颁发《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明确了保安服务行业标准。2009年12月发布施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明确了保安服务企业监管主体职责及权限。2010年1月实施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结束了我国保安服务业无法可依的状态,推动了大量保安服务企业的市场化改制。2015 年 2 月,中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措施,指出:“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社会治安组织动员机制,推动社会治安社会化治理”[1]。预示着保安服务业将迎来转型发展的契机。从市场发展来看,社会管理对安全的日益重视,社会经济、民生、文化安全等各领域对保安服务的旺盛需求以及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现实,使得保安服务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和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参与度前所未有。保安服务业市场化发展是大的趋势,市场化促进了行业的发展,也给公共安全带来风险。

在市场经济体制主导下,按“保安服务公司是提供社会安全、防范服务、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的服务性企业”的要求精神,保安服务是商品这一属性,使得安全防范领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共安全的长期的、不可间断的、公共共享的特性,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保安服务企业如何保证安全防范效果;二是商业的合作模式,追求利润将是其根本动机,无法有效约束安全防范的刚性资金投入,弱化安全防范的有效性,可能导致安全防范有名无实,流于形式,反而加大安全管控风险;例如2018年1月3日凌晨2时左右,吉林省通化市东珠宾馆因保安员玩忽职守造成特大火灾,致21人死亡。三是商品的属性,因购买力因素被排除在“安全”领域之外,如此可能引发类似于经济领域“贫富差距”的社会现象存在,导致公共安全防范失衡。保安服务企业无法回避低价、无序的市场竞争,生存出现问题,如何实现职业化、规范化?需要政府、行业、市场和保安服务企业群策群力。我觉得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思考:

(一)强制前置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明确安全防范责任主体。

1、“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应当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明确规定服务的项目、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这一规定和《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的颁布实施,基本上解决了保安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权、责、利有法可依、有专门部门监管的问题。随着保安服务市场化进程,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面临新的风险与挑战。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阶段,尤其是在经济结构调整进入了新常态的情况下,社会各个层面的矛盾在不断集聚,化解矛盾的难度在不断加大,公共安全作为社会秩序稳定的“控制器”,一旦治理失位,可能造成难以预料的结果。因此,若涉及安全领域的安保业全方位、完全彻底地市场化,那么其在公共安全治理上的责任缺陷就不能忽视。

2、“安全防范”这一安全服务产品被以合同形式弱化底线,保安服务客户直接或间接推脱责任;保安服务企业低价恶意竞争,降低员工工资福利标准,变相逐利,阻碍了保安服务行业良性发展的进程。从根本上解决一直困扰保安服务业特别是以人力防范为主的保安服务公司的问题,政府应发挥制度的作用,在法律约束、政策配套等制度层面加强对安保业转型发展的顶层设计;“应该顶层设计,底线思维,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安保业在公共安全方面的责任,并由此划定公共安全的底线。在底线以下的公共安全服务,必须由政府完全接管,且能够保证公共安全防范的底线”;[2]强制前置风险评估机制,明确安全防范级别和与之相对应的安全防范投入人、财、物的比例,分行业、分区域、分性质运用安全风险评估手段,明确划定安全防范服务和被服务的底线。引导和促进保安服务企业以服务质量作为企业市场发展的生命线。要达到这一目标,保安服务职业化、规范化是必由之路,保安服务职业化、规范化反过来促进系统新的安全防范技术、科学的管理理念的应用,促进整合、升级保安服务业及市场良性发展。

(二)、加快保安立法步伐,为保安员职业化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1、制定关于保安员管理、培训机构的专门性法律。保安服务公司既有特殊性又有特许性。所谓特殊性,就是既可承担一些经营项目,又同时承担社会安全防范领域的保安任务,这是一般企业所不能比拟的;而它的专营性也在于提供有公共属性的安全防范设施, 提供各类企业单位的安全保卫,这也是其他单位不容涉及的。在实际安全防范服务操作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秩序维护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过程中,在治安防范和综合治理一线,保安服务业既带有企业职能,又兼有公共或集体安全防范、控制、约束、管理、监督检查的性质,面对不配合、不支持的客户和业主,侮辱保安人格,威胁、殴打、袭击岗位值班保安人员的行为,作为受害者,往往是两个极端,一个极端选择忍气吞声,另一个极端选择不计后果的报复行为。原因也许是多样的,但结果几乎一致,单靠保安服务企业站在利益立场去保障保安员的权益和荣誉感,几乎适得其反,每次都报警处理不现实,虽然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的范围,企业、客户、公安机关都不希望矛盾尖锐化,是常见问题,但处理不好对保安从业人员的冲击较大,因此在制度完善中应予以考虑。这样才能为职业化、规范化提供职业保护。

2、制定有关保安服务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关于保安服务人员的法律、法规, 主要指对个体的基本要求、技能标准、人员的招聘、管理、行为规范、行为评价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并对法律责任、权益进行具有权威性、强制性的界定。“保安员作为与社会安全有关的特殊职业人员不能与一般服务行业人员类同,应有特定的法律地位”。[3] 因此,保安立法在职业化的问题上应注重解决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要明确保安人员的职责。尤其是保安队员对现场的保护、对犯罪证据的收集和在打击犯罪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在立法中应予明确。二要明确保安人员的职权。职权是履行职责的保证,保安员有责无权,就难以保证保安服务的质量。保安员作为社会安全的执行者和维护者,有着特殊的职业纪律,这就必须建立完整的保安员惩戒制度,控制保安业转型发展的公共安全风险。

三、加快保安服务职业信息化建设,为职业化、规范化提供技术支持和舆论支持。

(一)保安服务职业化、规范化需要加快建立信息化平台。保安服务职业化、规范化,不管从政府角度还是市场角度,需要疏堵结合。针对保安服务公司服务特点和现状,由保安服务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牵头,利用网络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创建学习培训、安全风险评估、监督管理、情报收集分享、重点安全防范项目动态实时反馈等系统平台,为职业化、规范化提供系统技术支持。

目前保安服务市场的保安服务企业及保安从业人员良莠不齐。当然有客观原因,保安公司要生存,需要有保安服务合作项目,低价竞争或不择手段拿下项目,急于收到经济效益的客观要求和低价竞标之间的矛盾,用最低成本运行来抵消。保安从业人员自身素养低,与培训学习时间被挤占,资金、资源投入不足的现实叠加,职业化、规范化的培训学习资源碎片化,差异化需要统一、整合到监管部门系统平台中,既作为学习培训的平台,有作为掌握保安服务职业化、规范化的一手信息库。

(二)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安全风险评估机制的建立健全。

医疗卫生系统为应对日益突出的医患关系矛盾,以文件的形式要求“保安员数量应当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的标准配备。专职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保卫人员、保安员的配备情况要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4]对保安服务行业来讲,具有可参照的指导意义。保安服务企业以合同形式与客户展开合作,没有安全风险评估,就没有具体安全风险防御投入预算,利益共享了,安全风险没有合理分担,是造成保安服务业市场化无底线运转的重要因素。在保安企业服务管理和行业监管手段上,利用互联网技术,参照房地产市场管理中房屋买卖交易管理的模式和经验,签订保安服务合同前,统一先向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备案、审核合同,涉及公共安全内容格式化,涉及行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在技术层面既规范了行业市场竞争行为,又最大程度杜绝了公共安全防范风险漏洞。没有强力的制度、机制推进,单靠公安机关鞭长莫及的监管,说教式行业自律、微利是图保安服务市场自觉,能匹配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需要的职业化、规范化需要强力系统整合。

(三)利用互联网技术,向社会大力宣传保安服务业的价值担当,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积极的职业荣誉感

我国现代保安服务业从起步到现在,经历从小到大、从不规范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发展过程。伴随这个发展过程的社会舆论对保安服务企业及保安从业人员的评价几乎一直处于消极或负面的漩涡中。有客观的一面,同时也有对行业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认识的片面之词。近几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变革,社会舆论对保安服务这一行业的认识和评价也有了变化,逐渐趋于理性和积极。但这样的变化对整个行业和从业人员来讲,没有起到宣传引导效应。因此,做为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主体和从业人员都应积极参与,利用互联网和专业主流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报道保安服务行业对社会各行各业的安全防范价值贡献,提高社会认同感。保安人员的职业认可度低是众多原因造成的,但作为社会分工的一个行业,不能把责任都推给保安从业人员和保安服务企业,社会舆论的片面和武断,企业和行业缺乏针对性的宣传组织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职业化的精神引领作用不全是用涨工资、加福利换来的,所以利用保安服务市场参与各方的有利资源,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和企业文化建设,对保安服务职业化、规范化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结语

综上所述,保安服务职业化、规范化,是为了适应保安服务市场发展需要,也是保安服务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离不开部门协调、行业自律、企业自觉、个人努力,更重要的是,保安服务职业化、规范化要放到保安服务市场这个大环境中去检验它的效果,得出的结论才能说明我们实现职业化、规范化的水平。为此,我们应该防止脱离市场实际的职业化、规范化,避免追求片面的职业化、规范化。总而言之,国家要为保安员职业化投资,这个投资并不仅仅是指提高工资待遇,也包括理顺关系, 加大主流媒体舆论的正面宣传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保安服务市场标准化立法及制度建设;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惩戒,建立市场退出机制,给优秀的保安服务公司树立权威、提高公信度的机会。保安员职业化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如果仅仅是保安公司来推行《职业标准》来完成保安员职业化, 而社会其他部门对此漠然、对立,甚至敌视,保安员职业化的实现将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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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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