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回应变革需求,法治进步不可阻挡

文/陈根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在走进法治社会前,要先发明规则,制定规则,钻研规则,定义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付之予文化。最重要的是,要能使人们都能够认同并且觉得意义重大。

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一周前,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下称《规划》),回应了改革发展的需要。

《规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专门规划,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十四五”时期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对新时代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具有重要作用。

可以说,《规划》从顶层设计的角度为法治社会的建立提供了保障,就像一片土地,当人们划出边界,才产生价值,土地本身并没有价值。但在规则之外,如果没有长远地执行与监管,规则也将事倍功半。如果说指定规则为土地赋予了价值,那么,司法和监管就是对规则生态的塑造。

《规划》回应变革需求

《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法治建设规划,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全局”“统筹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使规划更科学、更符合实际”。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依法治国办自成立以来就着手开展《规划》制定工作,在进程中多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规划》送审稿,先后报经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终于印发实施。

显然,《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成果。《规划》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五大体系”为主体框架,围绕“五大体系”作出具体部署安排,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抓手”作用落细落实,突出统筹性、全面性、保障性、创新性。

《规划》共由九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明确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部分至第九部分,则围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加强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等,提出相关改革发展举措。

《规划》在百年大变局之时,从顶层设计上回应了数字时代的诸多立法需求。首先,信息时代带来诸多法治新挑战,尽管我国有很多相关立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重要法律正在制定过程中,但信息技术领域立法仍然十分欠缺,存在很多短板。

因此,《规划》提出了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相关法律制度,既有利于保护信息时代的数字人权,可以遏制金融科技、人脸识别等信息科技的滥用,可以为信息科技创新保驾护航,促进数字经济的规范健康发展,最终有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其次,在不断升温的互联网巨头垄断方面,《规划》提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着力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更加注重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经济活动的行为。《规划》还提出,全面清理、废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形式不合理规定,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显然,当前阶段提出纠正滥用行政权力的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矛头直指反垄断。这为未来的“反垄断”提出了一个规制的蓝图,也将对互联网公司在中国的竞争版图产生更多影响。

最后,《规制》还强调,要加强科技和信息化保障。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全面建设“智慧法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优化整合法治领域各类信息、数据、网络平台,推进全国法治信息化工程建设。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有机融合,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可以说,《规制》回应了时代的变革需求,也只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从司法出发,塑造规则生态

《规划》从顶层设计的角度为法治社会的建立提供了保障,但在规则之外,如果没有长远的司法队伍的再教育与严格的监督机制,以及技术法治的助力,规则也将事倍功半。

事实上,司法不仅保证公平,也保证资源配置的效率,而这种保护是通过保证合法的产权、交易的效力、知识产权、安全和秩序而得以实现的。司法不靠谱,就意味着规则不靠谱。这是因为,再靠谱的规则必须通过司法才能落实,才能维护。司法是活的规则,是现实的秩序。

但显然,在顶层设计下,司法的公平公正也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培养一批忠于法律的司法官,形成一个公平的规则,能够保证司法官忠实的执行法律,不受外力的干涉。只有执法人员先忠于法律,才能逐步推进国民敬畏法律,忠于法律,才能推动一个国家真正的进入有序的法制社会。

然而,目前的司法现实困境就在于一些四、五线城市的司法受到人为的干扰因素非常大且明显,比如,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其在整个温州法院系统司法公正性评价一直口碑不好。但乐清人民法院的一些法官依然我行我素,比如,乐清人民法院的朱慧呀法官,其在一些证据异常清晰的案件中,依然采用剔除证据,借助于自己手中的权力公然胡乱判决,践踏法律的尊严,践踏人民的正义。

在党中央延安整风的运动环境下,在国家大力推行法制建设的环境下,公然对抗与挑衅党中央,给党和国家抹黑,这种司法的毒瘤如何有效的整顿与铲除是法制中国面临的现实挑战。

而这次中央从《规划》的层面,从顶层设计的角度之上而下的法制治理,显然向全社会展示了法制建设的决心与勇气。这对于一些从事于司法工作却又不忠于司法的人而言,对于一些希望借助于权力凌驾于法制之上的人而言,是一种制约也是一种提醒。

这意味着,收敛外力的干涉氛围,忠于履职的司法官可以得到鼓励和保护,而不是受到压制和迫害,才能真正的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而只有司法官真正的落实司法责任制,案件的办理才能发挥真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功能。

在这一层面上,引入人工智能法官成为未来司法的必然。司法是元规则,司法是影响社会规则的规则。

司法官是可以影响社会观念的人,而人工智能法官能在最大程度上剔除个人的情感以及外来的权力干预,可以严格的按照法律的契约精神进行执行,从而培养国民总体的法制意识。人工智能法官的技术逻辑令其严格按照法律标准与司法程序进行司法,这将使其司法公平公正性不再被质疑。

此外,司法队伍再教育的关键还在于提升能力。近年来,检察机关立足于新时代新形势,不断加大司法改革力度,在许多关键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检察机关各方面能力得到新的提升。

一方面,改革的深入推进为检察工作提供了更优的机制保障,促进了检察机关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正是得益于能力的提升,检察改革才得以真正落实、深化,改革目标才得以实现。

比如,推行员额制改革,减少办案检察官人数,必然要求每一名检察官能力更强、素质更优;内设机构改革,实行捕诉一体,就要求检察官不仅有捕的敏锐,更要具备诉的能力,缺一“一体”必然跛脚。

当然,不论是司法还是治理,都离不开技术的助力。过去,提到书记员,就意味着卷帙浩繁的笔录。如今,在科技法庭,语音识别可以解放书记员的双手。随着语音技术的应用及核心效果的提升,书记员的笔录制作压力大幅降低,庭审效率提升20%至30%,庭审记录完整性接近100%,在裁判文书撰写效能最高提升可达50%。

此外,法院的上线,让百姓打官司得以“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浙江移动微法院访问量已超过2855万人次。科技创新和智慧司法的融合效果显著。

显然,伴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不断拓展司法系统的应用边界,不断夯实司法中技术应用的细节。法律与科技的融合成为数字时代下的必然趋势,更将给法律带来一场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变革。

法律是沉重的,因而才足以被尊重。从顶层设计出发的每一个立法细节都值得法律人员的细究与学习。法律也是温柔的,因而才更有温度。走向法治社会,靠的并不是任何立法人和司法人内心的机巧,而应该是一份憨直。

从顶层设计出发,为社会划归边界;从司法再教育出发,塑造规则生态。法律拥抱科技,科技重塑法律,这已经成为法治进步不可阻挡的潮流。

这也是新时代的法治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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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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