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法今日起实施,司法部:国家始终保护和鼓励港澳台投资

外商投资法》于今天(1日)实施,与之配套的《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近日发布。内媒《新京报》昨日(12月31日)报道,对于社会关心的港澳台投资法律适用问题,司法部等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始终鼓励和保护港澳台投资。

司法部等三部门负责人表示,港澳台投资在性质上不同于外国投资者的投资,与内资相比又有一定的特殊性。实践中,对港澳投资原则上参照适用外商投资的法律制度进行管理,对台湾民众投资适用《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

负责人表示,按照既保持港澳台投资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为政策调整留有空间的原则,《实施条例》明确了港澳台投资的法律适用,具体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法》和本条例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投资,适用《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未规定的事项,参照《外商投资法》和本条例执行。

免责声明:该自媒体文章由实名作者自行发布(文字、图片、视频等版权内容由作者自行担责),且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 秒送号Miaosong.cn立场,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投诉 · 举报作者与内容]

「作者 · 档案」
提供最新、最快、最热的各种热点资讯阅读分享,欢迎大家关注!

  
(0)

相关阅读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