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丢失身份证后”被结婚“又”被离婚“, 起诉民政局不被受理

苏女士其后在唐县当地报警求助,广西当地民政局也曾联系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以核实对比双方资料,但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不提供资料以作对比。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当时以苏女士名义进行登记的女子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等资料都是齐全的,也是真实的,无法直接撤销。
女子丢失身份证后”被结婚“又”被离婚“, 起诉民政局不被受理

因为唐县民政局依然不予撤销婚姻登记纪录,苏女士将其告上法庭。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认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法规,苏女士提起的撤销婚姻登记及离婚登记行政行为的诉讼已经超过5年诉讼期限,法院不予受理。二审时,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旧认为该诉讼已经超过5年起诉期限,维持原裁定。

苏女士表示,「事发8个月之后,我和男友依然不能办理登记,而唐县民政局一直未给我们答覆」。苏女士又指,因出现了「被结婚」和「被离婚」的纪录,她无法和男友完成登记。她担心这些纪录会在买楼、子女读书、信用纪录等方面给他们带来隐患。

律师:行政机关应直接撤销纪录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律师表示,婚姻登记的撤销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行政机关自己发现对虚假骗取登记情况后直接予以撤销,另一种是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从行政法的理论角度来讲,行政机关发现自身登记错误后应当及时进行纠正,避免对市民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媒体报道刊发后,涉事的唐县民政局主动联系苏女士,称将办理撤销手续。唐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称,该婚姻登记处已经联系苏女士解决事件,稍后苏女士可以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查询。

资料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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