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盗墓团伙扮开店掘地洞盗多地,舍利子、佛金骨被倒卖

近日陕西法院公开一宗盗掘文物的判决书,显示陕西省有盗掘文物集团专门针对文物保护单位犯案,手法是在目标附近租房开店后,以用经纬仪进行定位,并经秘密挖掘的地洞盗走文物再倒卖牟利。涉及的文物包括有疑似舍利子佛金骨、银质阿育王塔、金棺、银棺、铜棺、鎏金棺、铜镜等。

陕西盗墓团伙扮开店掘地洞盗多地,舍利子、佛金骨被倒卖

判决书更显示,其中一批文物经多次转手后,被人以230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高价收购回家供奉。

该案在4月21日一审宣判,卫永刚等人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倒卖文物等罪,被判处缓刑至有期徒刑15年不等。

据「(2019)陕04刑初34号」判决书显示,该案被告共有23人,主犯卫永刚有盗掘古文化遗址罪的前科,在2011年减刑获释后再重操故业。以其中一个受害文物保护单位陕西省咸阳市的兴平北塔为例,卫永刚等人会事先踩点了解,其后就租赁兴平北塔附近一间民房,以「打饼子」(制作一款四川特色小吃)作掩护,找来工人挖掘地洞,成功盗走北塔地宫内一个银质阿育王塔、一座石塔、一个铜棺、一个琉璃瓶(装有疑似舍利子、佛金骨)、疑似玛尼饼、铜钱数枚等文物。卫永刚在盗掘咸阳旬邑县县城古塔时的手法亦类似,都是先在古塔附近租赁民房,继而就以经营蒸馍店为掩护,以挖掘地洞的方式盗掘文物,并获得卧佛像、铜棺(内含银棺),琉璃瓶(内含疑似舍利子)、小佛像等文物。

法院审理查明,卫永刚等人前后共作案7次,分别是6处古文化遗址及一处古墓葬遗址,其中案发时属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1处。卫永刚等人文物盗掘出来后予以卖出牟利,案发后被公安机关追回的文物共77件,其中一级文物4件、二级文物4件、三级文物24件、一般文物45件。

涉及的文物中,交易价格最高的一批来自咸阳彬县的彬塔,包括石棺、金棺、银棺、铜棺、鎏金棺、铜镜、疑似舍利等一批珍稀文物。经多人转手,最终被人以2300万元的价格将文物买回家供奉。案发后买家已主动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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