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宝丰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赵某某等27人涉恶犯罪集团案

2020年7月22日,宝丰县人民法院在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赵某某、闫某某等27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罪涉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

20200723230157746

公诉机关指控,自2006年以来,形成以被告人赵某某、闫某某为首要分子,高某某、王某某、郭某某等人为积极分子,卢某某、黄某某、罗某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通过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大量非法利益,采用暴力、威胁等方式对他人进行殴打、报复,并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该犯罪组织结构明显、成员固定,其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威胁到周边大量群众正常生活,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该案被告人数多、犯罪事实多,27名被告分别羁押在5个市县的看守所,加上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庭审难度大。为此,宝丰法院制定了周密的庭审安全保障预案,购置了消毒防护用品,并给被告人购置了手套、口罩,对押解干警、审判人员、辩护人均作了核酸检测,对审判、羁押区域、押解车辆、戒具等均作了严格的消毒,在庭审现场安排了医护人员和120急救车辆值班。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安保组、后勤组、医保组、防疫组等专门的工作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当天共抽调政法干警180人参加庭审安保及其他工作。庭审活动从22日上午8点40持续到23日早上4点,共有50余人次参加旁听。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桓贯超亲临庭审现场指导,对安保工作及其他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要求做到万无一失。整个庭审活动顺利安全,该案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

宝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伟轩表示,认真开展好涉黑恶案件审理工作,既是法院的职责使命,更是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的具体行动。宝丰县法院将在上级法院指导和县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大力度,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还群众一片净土蓝天。(董媛媛 赵熙)

免责声明:该自媒体文章由实名作者自行发布(文字、图片、视频等版权内容由作者自行担责),且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 秒送号Miaosong.cn立场,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投诉 · 举报作者与内容]

「作者 · 档案」
宣传正能量 提供更多资讯

  
(0)

相关阅读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