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旺苍县:执行价费优惠政策 助力复工复产

12月29日,据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旺苍县供电分公司消息,2020年,该县执行价费优惠政策已累计向客户让利超570万元,助力复工复产。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减免公司供区内非高能耗大工业企业及一般工商业企业的电费5%,2-11月份累计优惠382.76万元,惠及8484户。”据该县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疫情期间,补贴县内17家商贸流通企业的电费15%,累计优惠电费28.44万元。清退2月、3月力调电费45.28万元。严格执行“两保”户优惠政策,主动对接物价、民政等部门,系统已登记“两保”户2.1万余户,累计优惠电费97.19万元。全面摸排辖区内120家大工业客户生产经营情况,累计为50余户企业优化供电方案,节省电费20余万元。

据了解,2020年12月初,四川省电力公司下发了《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落实〈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实施细则》,旺苍供电公司收文后立即组织宣贯学习和做好调价准备工作,对7个供电所、5个服务站及相关班组人员150余人集中开展培训,攻坚克难加班加点维护涉及降价客户系统档案8万余户。通过营业厅、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主动宣传调价政策。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旺苍公司将执行新电价政策。

新电价政策包括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统一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低谷时段(23:00至次日7:00)电价政策,该政策将惠及8.4万户原“子公司”供区(北部山区、主城区、木门、白水)居民客户,按低谷时段用电量883万千瓦时测算,降低用电成本约225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不再执行合表居民电价,该政策将惠及用电客户15户,按年用电量9.2万千瓦时测算,降低用电成本约0.4万元;新冠肺炎疫情临时电费补贴取消后,2021年1月1日起,各类目录销售电价执行新的降价标准,各类目录销售电价执行新的电价标准后,将惠及大工业客户及一般工商业客户约9000户、农业生产客户2451户。大工业客户年用电量按 7700万千瓦时测算,降低用电成本约287万元。一般工商业客户年用电量按9350万千瓦时测算,降低用电成本约311万元。农业生产客户年用电量按206万千瓦时测算,降低用电成本约12万元。三项合计降低用电成本约610万元;取消富余电量输配电价政策,2021年1月1日起改为执行降低标准的输配电价,将惠及已参与市场化交易客户23户,降低用电成本约0.4万元。

“公司将继续坚持‘经济发展、电力先行’的思路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六个力量’重要作用。”旺苍县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旺苍公司执行新的优惠电价政策后,预计将为全县用电客户降低用电成本超850万元,为旺苍县“十四五”期间社会经济发展起好步,全力做好供电保障,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供稿/旺苍县融媒体中心

文/康勇

编辑/杨旭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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