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需求持续强劲,回归法律是堵还是疏?

文/陈根

从2021年郑爽代孕弃养的新闻,激起国人对代孕的广泛关注至今,代孕一次又一次地进入公共讨论的视域,成为网络舆论的风口浪尖。近日,一条由网络博主卧底调查的广州代孕乱象视频再次引发人们对于代孕的关注。

根据视频介绍,目前广州约有400多家代孕机构,小机构和个体户占到了9成。根据提供卵子的“卵妹”的学历和样貌等级,卵子可以从3.5万开价到十几万,甚至可至68万。其中,50%到80%的钱则会被中介拿走。此外,视频中还曝光了代孕圈的不少内幕,如报价85万可以包生男孩,三胞胎和同母异父双胞胎也都可以定制等。

商业代孕屡禁不止,支持代孕的人和反对代孕的人依旧争锋相对——功利、自愿和道德,是关于代孕问题的三个主要争论方向。作为一个关涉医学、伦理学、社会学以及法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的医学技术问题,代孕未来在哪里?

代孕问题冷思考

代孕的本质,简单来说,即个人通过自己的器官提供服务。商业代孕将代孕视作发生在委托方与代理方之间的一种经济行为,其主要目的是获取经济报酬。它将代孕母亲视作代孕服务的提供者,而将委托方视作服务的购买者。说得更直白一些,就是买卖人类的器官功能。

技术的演进又把代孕分为了传统代孕和妊娠代孕。传统代孕,指的是把男性的精子,用人工授精的方法放入女性体内,使其和代孕者的卵子结合,即“借宫+借卵”。而妊娠代孕,则是有了试管婴儿技术之后才开始出现的——夫妻双方的精子和卵子形成受精卵后,再将受精卵移植到代孕者子宫内,相当于只是“租用”代孕者的子宫,而代孕者和孩子没有遗传学的关系,即“借宫不借卵”。

可以说,代孕既是一种生物学、医学意义上的技术行为,也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协议行为。但就是这样的行为,却跨越了诸多领域,涉及到医学、伦理学、社会学以及法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引起了广泛的争议。不论是赞成者,还是反对者,各方立场都争锋相对,所持的观点也纷繁复杂。

支持代孕者最主要的理由就是,无法自然生育的人群也应该有权利、有机会拥有后代。其中,所指的人群主要是指那些因先天或后天原因导致生理不孕的人群。当然,实际需要或可能选择代孕的人,还会包括那些因为种种社会原因,不愿经历妊娠过程的人以及同性恋群体。

而反对代孕的理由则主要集中在三点:首先,代孕是在物化女性,把子宫当成工具,把孩子当成商品;其次,代孕会导致对弱者、对女性的剥削;最后,代孕会对代孕母亲造成心理及生理上的伤害。

事实上,与代孕有关的争论,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出现之后就从未停止过。在实践上,各国也各有不同的政策。赞成和反对的双方各执一词,无法形成共识。但显然,没有一个理智的代孕支持者会认为女性就是生育工具或者穷人的生命就是无关紧要的。同样的,也没有一个理智的反对者会认为某些不能生育人希望拥有自己的孩子的这种愿望是不正当的。

换言之,不论是支持代孕,还是反对代孕,人们对于代孕的争论往往一直在就对方的立场进行争议,但却很少对对方提出的观点及其诉求本身做出回应。这就让关于代孕的争论,变成了某种主义之争,而没有进入到这一问题的具体细节之中,比如代孕到底是什么,它有多少种可能的情况;这些不同的情况与安排到底代表什么、会产生什么后果、为什么会产生这些后果等等。

关于代孕的强劲需求是不可回避的社会现实,功利、自愿和道德,是关于代孕问题的三个主要争论方向。堵还是疏,人们需要更多的理性思考。

市场调节下的功利之争

当前,作为商业行为的代孕正不可避免地发生着。我们不可否认,并且必须正视的一个问题是随着环境的恶化,以及人类生存方式与食品方式的变化,包括学习与工作压力的加大,人类的正常生育能力与功能已经呈现下降的趋势。因此,代孕究其根本,是因为代孕存在着一种供求关系。尤其是从需求端来看,日益增长的不孕不育、同性恋群体和失独家庭正为代孕创造着强劲的需求。

近年来,全世界的不孕不育患者的数量飞速增加。就我国而言,不孕不育的人数已占适育人数的10%到12%。这意味着,大约有4000万到5000万人群面临无法生育的境遇。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这使得越来越多的家庭有着“想生而不能”的生育隐痛。平均每6~8对夫妇中就有1对面临这样的困境,以至于中国成为了世界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第一大国,每年试管婴儿的数量逾20万例次。

在生育隐痛的另一边,却是人口出生率的持续下跌。2021年才公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受到民众广泛热议,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出生人口为1200万人,比2019年减少了265万人,创下了历史新低,较2019年的1465万大幅下降了18%。人口增速出现断崖式下滑。

更值得关注的是总和生育率的下降。从国际经验来看,一位育龄妇女一生平均生2.1个小孩,也就是总和生育率维持2.1,才能保证下一代的人口总数不下降,如果低于1.5,就可能会进入低生育率陷阱。日本的总和生育率为1.4,已经连续10多年人口负增长。

中国的生育率比日本还低,这也意味着,中国将很快进入人口负增长。中国社科院曾经做过测算,如果中国的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6,将在2027年出现人口负增长,而现在,中国的总和生育率就已经跌到1.3,中国人口负增长的时间近在眼前。

显然,要提升人口出生率,不能仅靠单一的三胎政策,而是让一些制约着人口出生的因素尽可能地得到改善或解决。在结婚率越来越低的当前,让渴望生育的人群满足生育的愿望,不论是对于个人,还是社会,都是一条值得被考虑的选择。

从同性恋群体的视角来看,同性恋交友软体Blued曾在2016年公布了一份“2015Blued大数据白皮书”,这份白皮书中就提及了同性恋关于代孕的意愿。数据显示,30%左右的受访者表示会考虑海外代孕服务;有40%的男同性恋则考虑接受这一服务,比例超过女同性恋。

无独有偶,2011 American Community Survey对同性恋家庭做了调查,发现同性恋家庭的孩子59%是通过辅助生殖技术而获得的,收养只占10%。尽管辅助生殖技术不能完全等同于代孕,却也可以当作代孕的一个上限来看待。但不管是40%还是60%,这个比例都远远超过其他群体的代孕意愿,这也让同性恋群体成为“支持代孕”的主要群体之一。

同时,根据有关研究人员估算,中国15岁至30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约有1.9亿人,而这一年龄段的年死亡率又大约为万分之四。也就是说,每年大约产生7.6万个失独家庭。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中国的失独家庭至少已超百万,并且还在以每年新增7.6万的速度递增。人口学家预计,中国失独家庭未来将达到一千万。

生育的需要催化了代孕的需求增加。于是,有人需要,也有人提供,自然就可以形成市场,并接受市场的调节。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由市场调节的事物,就自然而然地也应当由市场来调节,这也就涉及到了代孕行为中,关于自愿和道德的拷问:代孕是否自愿,又是否道德?

自愿和道德之问

自愿的概念是一个大的话题。自愿与被迫对立存在。其中,被迫的前提是迫于基本需求或被暴力。放到代孕的视角下来看,多数人们正是基于“贫困下的选择并不能称之为自愿”的观点而反对代孕的行为。

然而,剑桥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生李在洲的田野调查却指出,代孕妈妈其实有主观能动性,不一定全部都是被压迫、被剥削的生育奴隶。首先,她们不是绝对贫困的社会最底层。很多代孕妈妈来自农村或者城乡接合部,拥有初中到高中学历,并且做过打工妹、农民工或者开过小店。其次,短期内的经济诉求是她们做代孕母亲的主要动机:欠债或者家人重病时,代孕对她们而言是挣钱最快的选择。

当然,原则上我们希望人有充分的自由。但是,长远的理想不能用来否定当下的生存权,尤其不能否定很多已经处在不利地位的人尽量使用有限的机会与资源改善自己的处境的权利。代孕的现实问题就是如此。如果一个底层女性所有可供选择的谋生与牟利机会都摆在眼前,代孕作为一项工作未必是比较差的那项选择。

与此同时,商业代孕以追逐高额利益为目的,又不可避免面对较大的健康问题。一项由联合国支持的研究表明,截至2012年,印度代孕产业每年的产值超过了4亿美元,有超过3000家生育诊所在从事相关服务。而且这一数字还在不断的增加。这是商业代孕在经济上的结果,也是不少人觉得商业代孕的价值所在,但这些经济收益是有代价的。

代孕的商业化将导致生活压力较大的代孕母亲和没有底线的代孕中介机构为了寻求利益最大化而无视代孕母亲的实际身体状况,进行频繁妊娠、多胎妊娠、有性接触的妊娠等代孕活动。这不仅影响了代孕子女的健康状况,更增加了代孕母亲出现妊娠死亡和妊娠后遗症的风险。不可否认,基于此的代孕,虽然满足了自愿的前提,但由于商业逐利的存在,却依然很难说得上公平。

再来看道德。事实上,在反对代孕的声音中,除了反对出卖器官功能,大部分人更是认为子宫、生育具有某种程度上的“神性”,这体现着人们对传统伦理的坚守。换言之,人们反对的,不仅仅是出卖器官的功能,更是反对“代孕”对传统“母亲”定义的违背,同时也反对将“孕育”变为了可以用金钱交易的商品。

但现实是,“神性”最终会去魅,生物技术进步的诱惑无人能够抵抗,必然诱导伦理飞速的演进。以堕胎为例,堕胎问题就是现代科技发展而带来的伦理问题之一。虽然古代也有一定的堕胎技术和操作方法,但并不似现在那么安全和技术成熟,技术的进步和成熟就使得堕胎变成一件容易的事情。是否应该让堕胎成为一件被普遍允许的事情,也就因此成为了十九世纪伦理道德所争论的问题。

事实上,伦理,就是大多数人认同的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和处理这些关系的规则,是过去人类的生活观念和自然传统的基础,比如,天地君亲师。但伦理是多变的,当现代科学技术极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过往的生活观念和自然传统时,以往的伦理自然会与现代人们的生活观念发生冲突。

降低代孕法规的模糊性

功利、自愿和道德,是关于代孕问题的三个主要争论方向,但人们对代孕的认识,最终还是应该回到政策上面来。中国卫计委2003年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规定: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代孕技术。同年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在规定实施技术人员的行为准则时也明确规定:禁止实施代孕技术。

然而,就目前来看,不管是中国的社会还是中国的法律与伦理制度,都还远没有为应对代孕可能产生的问题做好足够的准备,没有针对代孕设计足够完备和严密的法律规则与伦理制度。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是,中国的禁止代孕规制模式并没有造成代孕现象的消失,反而使代孕在中国出现了禁而不止,甚至渐趋产业化的倾向。

因此,真正明确代孕的未来,还需要降低相关法规的模糊性,进一步明确法律对待代孕的态度。不论是犯罪化,除罪化,还是合法化,我国代孕规制都应该给出更明确的方向为代孕定调。在强劲需求下,既然代孕必然会发生,与其让它处在灰色地带害人,不如把它管起来。这不仅使得在有法律可以保护自己的情况下,部分人转向合法途径;更使灰色地带下的受害者,在有法可依之后,能够获得可能的通道来进行维权,而不仅仅是在阴影下参与、在阴影下死去。

需要指出的是,代孕行为可能出现的情况非常多样,因此是无法一概而论的。因此在制定规范时,一个更好的方式也许就是去设置入罪与出罪的条件,以及禁止与允许的条件。这样一来,符合入罪条件的,要认定为犯罪,接受刑罚;不符合入罪条件,但也没有遵守允许或禁止性规定的,要认定为违法,接受行政或其他处罚;符合允许条件的,要认定为合法。

也就是说,我们今天在政策层面应该讨论的,不仅仅是广义的代孕是否应该被合法化,而是代孕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应该被禁止,或者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被允许;甚至包括是否应该让商业代孕入刑,并提高刑法标准,以及是否应该有条件地为志愿性代孕设置许可条件、应该如何确定许可的条件。

关于代孕的讨论从来不只是代孕本身的问题,更是一个关乎社会公平和治理的问题。我们不能仅抱着汹涌的舆论情绪、偏颇的集体认知高举支持或反对代孕的大旗,更应该注意的是代孕背后完整的论述体系和理性的分析,从而做出真正有利于社会发展的选择。

免责声明:该自媒体文章由实名作者自行发布(文字、图片、视频等版权内容由作者自行担责),且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 秒送号Miaosong.cn立场,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投诉 · 举报作者与内容]

「作者 · 档案」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0)

相关阅读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