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义马市一摩托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被判全责

人民法治网讯(周铁钳 通讯员 张权 张瑜)二轮车以其价廉、快捷、使用成本低等诸多优点,成为普通百姓出行的首选。但是由于部分驾驶人漠视交通法规,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更是触目惊心。

近日,在义马市千秋路与嵩山路交叉口,一名叫孙某某的男子驾驶着载有孙某的一辆二轮摩托车因直闯红灯通行,与正常行驶的豫MAJXXX小型轿车相撞,摩托车被当场撞飞。义马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在十字路口停着一辆车头受损的轿车,前方5米处,还倒着一辆摩托车,车辆碎片散落一地。民警首先排除了两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的嫌疑,后立即将摩托车驾驶员孙某某和乘坐人孙某送往医院接受进一步救治,截止目前暂无生命危险。

经过民警调查取证、集体研究后认定:孙某某未取得驾驶资格证,且驾驶摩托车已达到报废标准,在由东向西行驶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孙某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第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小型轿车驾驶人李某某无责任,孙某无责任。

交警提示:不论是机动车、电动车,还是行人,过马路务必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为了抢几秒钟而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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