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灵宝市检察院在国旗和检徽下,检察长手抚《宪法》庄严宣誓

(周铁钳 通讯员 孙海龙)“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2019年7月1日,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尚粉红在国旗和检徽下,左手抚按《宪法》,高举右拳进行庄严宣誓,灵宝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在宣誓台前全程监誓。

2019年7月1日,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一天既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纪念日,又是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进行宪法宣誓的日子。本次宣誓活动由灵宝市人大常委会组织。

灵宝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与市检察院全体干警整齐列队,神情肃穆,在检察院办公楼前举行了隆重的升国旗仪式。参加本次活动的领导有:灵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侯乐见、灵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万征、李赞鹏、黑素妮、灵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灵宝市总工会主席李文军、灵宝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韩琥珀、代联委主任张香娥、市检察院检察长尚粉红、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唐洪敏、胡伟东、市检察院政治部负责人李建飞。

2019年5月14日,灵宝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尚粉红同志为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条之规定,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2019年6月25日,三门峡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了尚粉红同志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命。2019年7月1日,灵宝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要求,特地举行检察长宪法宣誓仪式,灵宝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在宣誓台前全程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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