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交警支队组织开展针对性异地用警夜查交通违法统一行动

8月16日晚上,为扎实推动“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深入开展,深刻汲取近期酒驾事故教训,预防和减少因酒驾醉驾违法引发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交警总队的统一部署,开封、周口市交警支队抽调警力在商丘市组织开展针对性异地用警集中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统一行动,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从开封、周口市交警支队抽调的业务骨干,自带车辆、携带单警装备、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等执勤执法装备来到商丘,按照指定行动时间提前到达执法地点,互查大队之间进行了提前沟通联系,安排好执勤地点、人员分组,加强协调,分别到市区配合交警支队直属一、二大队开展异地用警查缉酒驾统一行动。

开展此次酒后禁驾异地互查行动,目的是通过实行异地用警,交叉执法,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打破关系网。新闻媒体记者和交警支队宣传民警随警作战,跟踪报道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例。

省交警总队秩序支队领导李伟峰、林翔飞和商丘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明星,交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韩光辉,交警支队秩序大队负责人张伟、副大队长刘坤,交警直属一大队大队长刘永杰、二大队大队长郭刚等到各执勤点对异地互查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李伟峰一行每到一处都与一线参战民警、辅警一一握手,表示慰问,并向围观群众讲解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还向群众通报了统一行动酒驾查处战果。

 

在行动之前,商丘交警支队下发了《关于8月16日至18日开展异地互查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周末集中整治统一行动的通知》,各大队均事先按照通知要求研究好了“对策”,严格按照中心城区与郊区相结合、重点时段与重点路段相结合、明岗与暗哨相结合的原则,选择平时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高发、辖区交警查处难度较大的酒店、餐饮集中区域、KTV、酒吧、休闲娱乐中心以及城郊接合部等区域合理设置检查卡点;选择以酒后驾车易发的20时至22时,以及醉酒驾车易发的23时至次日2时等为重点时段,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实施无缝隙、滚动式打击。支队采用异地用警措施,避免地方瞒报;对查处的交通违规现象半小时内上传录入系统,避免案件因人情流失。为消除酒驾安全隐患民警携带酒精测试仪、执法记录仪做好执法取证工作,以确保每一起交通违法行为都有据可查,既有力震慑了不配合执法的驾驶人,又保留了执法证据。并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驾驶人,现场进行酒精测试,绝不放过一个“酒司机”。

 

通过异地用警,对过往车辆进行全面筛检,严查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违法车辆无一漏网,对查获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始终实行“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把各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有效地打击了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教育了一批怀有侥幸心理的违法驾驶人,切实增强了广大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为辖区道路安全畅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当晚10时许,在凯旋路与八一路路口设置了执勤卡点,近2个多小时接连查获3名酒驾司机。牌号为豫NL38X的白色轿车司机刘某因酒驾被执勤交警查获时,他先是装聋作哑,经过民警施巧计识破了他的骗局,耐心对他进行了说服教育,最终刘某对自己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经检测刘某体内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3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

当晚23时10分,在神火大道与宜兴路路口,进行异地酒驾互查行动的民警、辅警,驾驶豫NPH92X的吴某被拦停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0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吴某急忙解释道,我可以对天发誓,今天我真的没有喝酒,我的确昨天晚上喝高了,没想到今天晚上还能检测出来。结果吴某只好接受相应处罚。

韩光辉副支队长表示,各县市区交警大队对于酒驾醉驾采取不定时段、不定卡点的随机密集查处方式,高频次、大力度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就是要让各位机动车驾驶人消除所有的侥幸心理。

据统计,此次异地用警酒驾查处行动,全市共现场查处各类违法1806起,查获涉嫌酒驾违法行为46起,其中醉驾违法行为5起,涉牌涉证227起,在全市形成严防、严控、严惩的高压态势,让酒驾无处遁形,有力震慑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驾驶人员和市民出行安全,进一步净化了交通安全环境,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王光谦 通讯员 王宝玉 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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