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虞城县法院通过微信庭审一起离婚纠纷案

2月4日上午,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通过微信庭审的方式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这也是虞城县法院通过微信审理的第一起案件。

疫情防控期间,虞城县法院暂时关闭了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接待场所,通过“互联网+诉讼”的方式,引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通过河南诉讼服务网、河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微信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联系法官、证据交换与质证、在线开庭或调解、接受送达等诉讼活动。

“现在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已在庭审群里,且网络流畅符合开庭条件,现在庭审正式开始”,这是承办法官陈学勤正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庭审开始前,承办法官陈学勤在微信视频中核对双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的身份信息,并宣布了庭审纪律。双方当事人详尽地向法官陈诉着自己的意见,书记员飞速地记录着庭审全过程。在陈学勤的支持下,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有序进行在线答辩、举证、质证等多个过程。庭审于上午11时左右结束,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调解工作也将通过微信的方式有序进行。

虞城县法院积极推行“互联网+审判”的审理模式,利用微信文字群聊、语音通话、视频等功能开庭、调解急需审理的案件,切实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做好疫情防范工作。(陈金华)

免责声明:该自媒体文章由实名作者自行发布(文字、图片、视频等版权内容由作者自行担责),且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 秒送号Miaosong.cn立场,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投诉 · 举报作者与内容]

「作者 · 档案」
宣传正能量 提供更多资讯

  
(0)

相关阅读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