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浚县法院:追索报酬诉公堂,十一日调解拿现金

近日,河南省浚县法院民事审判法官朱绍新发挥审判职能,在短短十一日内,成功调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迅速解决了农民工的燃眉之急,维护了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

2020年4月9日,刘某某诉魏某某追索和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分到承办人朱法官手中。拿到案卷后,朱法官仔细翻阅案卷,考虑到原告系农民工,越短的时间拿到工资对其来说越重要,时间就是权益,就是一份对农民工的责任。朱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到了案件的被告魏某某。

魏某某得知刘某某起诉自己,情绪有点激动,称自己不是不还钱,实在是因为经济不景气,目前没有钱给原告。经过朱法官的耐心讲解,魏某某同意次日来法院说和一下此事。第二天,被告魏某某向承办法官提出自己是河南省鹤壁市淇县户籍,要是起诉也应该由淇县法院管辖。但案件的实际履行地在河南省浚县,如果任由被告提起异议,案件只会延长审理期限,对原告来说非常不利。朱法官又将法条给被告逐条讲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法理和情理上与被告沟通,被告称自己需要再考虑一下。后续几天,朱法官仍不断与其沟通,最终在4月20日,被告与朱法官联系希望与原告和解处理此事。被告与原告当天达成和解,被告拿出现金20500元给付原告,双方也握手言和。(毛月月 未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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