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获嘉:打工意外致伤残 公平调解得补偿

2020年4月21日,获嘉县位庄乡中渔池村居民崔某某及其家人来到获嘉县矛调中心,送上了一面印有“打工意外致伤残,公平调解得补偿”的锦旗,并衷心的感谢中心调解员的帮助,解决了自己的心头大事。这面锦旗背后有什么样的故事呢?

2019年11月的一天,崔某某在同村居民崔某的介绍下,去获嘉县某大型商品楼住宅区工地干粉刷活。12月14号下午干活期间,因塔吊司机在车舱看不清楚,崔某某想去把钢丝绳捋顺,结果不小心被塔吊轮撵伤了左手小拇指。一起干活的民工将崔某某送到了县中医院进行了包扎,花费300元,由领班人冯某某支付。随后转院至红十字医院进行治疗,住院八天,总共花费了2391.23元。住院期间,项目负责人郑某某、领班人冯某某均未支付任何费用。出院后,崔某某子女到工地讨要说法,却迟迟得不到正面回应。郑某某和冯某某都觉得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互相推诿。2020年1月22日,崔某某无奈之下来到了获嘉县信访局上访反映此事,随后该案转至县矛调中心受理。中心受理后迅速组成了精干调解小组进行调查调解。

调解员在调查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先后与当事三方进行沟通。崔某某要求责任方赔偿医疗费2391.23元,误工费、陪护费15000元,工资1000元,共计18391元。调解员随后与项目负责人郑某某沟通,郑某某表示崔某某受伤主要是其自身原因导致,并表示只愿意支付500元补偿费用,不愿承担崔某某的住院费。而领班人冯某某表示,崔某某受伤一事与他无关,不承担任何费用。当事人三方各执其词,因费用差距较大,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调解小组认真分析此案后,认为寻求赔偿金额平衡点成了案件的关键。调解小组首先疏导伤者崔某某心理,安抚激动情绪,使崔某某能理性的处理问题,并且根据有关规定重新核算了误工费和陪护费的数额。又从情、理、法的角度着手,先后数次与项目负责人郑某某和领班人冯某某沟通,督促其承担自己应付的法律和人道责任。项目负责人郑某某逐渐转变思想,表示愿意给予崔某某合理的赔偿。2020年4月21日,调解小组在县矛调中心召开了三方协调会议,最终达成协议:项目负责人郑某某对崔某某一次性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法律所规定的所有赔偿项目共计10000元。领班人冯某某支付崔某某受伤前工资1000元,合计11000元。

协议签订的第二天,崔某某父子早早就来到县矛调中心,领取了总计11000元的赔偿款和工资,并送上了锦旗一面。(田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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